房产的租赁合同(通用3篇)
房产的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租赁事项,订立本简易租房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号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协议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___________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三、上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益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权仅作为___________用房。
五、房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甲方将提前______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以修复;
如需继续承担上述房产,应提前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简易租房合同。
七、简易租房合同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千分之___________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上述房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简易租房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简易租房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四、本简易租房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租房合同副本一份,送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产的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租期一年。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于___日内搬离房屋,并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如同意继续租赁,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一)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租金按年结算。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该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三)在合约生效之日起,甲方在任何情况下进入合约中规定的房屋,都必须事先通知,得到乙方的同意后,方可在约定时间进入。
第五条关于租赁期间相关费用承担方式
在乙方租赁房屋期间,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并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
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房屋维修养护及安全责任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甲方提供美的壁挂式空调一台,太阳能电热水器一台,抽油烟机一台,马桶卫浴一套,门窗完好。
乙有使用权与爱护权,如由损坏,由乙方自行修理。
(三)乙方租赁期内,应保持房屋内卫生清洁,禁止损坏墙体墙面。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小规模的装饰不得影响房屋将来的正常使用,在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可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补偿。
(五)乙方在合同生效、签署合同后,负责该房屋的安全管理。
因自身原因在甲方房屋内,发生的任何意外(如:盗窃、火灾、触电等)情况,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第八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有关合同解除的约定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的;
2、擅自将承租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主体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不按照约定日期支付租金,逾期迟交租金累计达15日以上的。
5、逾期10日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6、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7日的。
2、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3、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4、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5、租赁房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十条提前终止合同
(一)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30日(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二)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等情形终止合同时,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三)如出现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条之规定的情形,甲方需要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房产的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为响应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号召,更好更快地绿化荒山荒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围: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桥区符离镇梁套村的西山,小地名为。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为70年。即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将采取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的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干杂果、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
四、承包的面积、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山:亩,亩/元。
2、荒坡地:亩,亩/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每次承包费的交付以乙方提供的收据有甲方收款签字为准。
五、地面附属物的处置
1、石榴: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2、杏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3、杂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以上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所承包范围内山林应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甲方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及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积极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甲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惠、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
6、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及灌溉等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设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平等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愿意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承包。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废除。
5、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合理合法的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果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1、承包期间,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占有乙方种植植物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则每延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万元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承包费的,每延迟一月,应当向甲方按每亩元偿付违约金。
九、合同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均可向林业部门、乡镇政府或司法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公证机关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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