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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创建时间: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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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用于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具有时效性)等领域,请在咨询或请专业人士帮助的情况下撰写,切勿照搬文中内容。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精选30篇)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1

甲方(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街道_________大厦______楼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注册号: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好友协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服务标准、门店装修、装潢设计、.专业设备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负责任、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特许产品",是指由乙方在甲方备案代购、符合甲方规定的商品类别、产品定位和质量标准的产品,及甲方供应且使用甲方商标的果品及衍生产品。

"商标",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登记注册的商标。

"专利",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发明、使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导乙方开业和经营的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手册》、《店铺经营管理手册》、《______管理手册》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因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经营模式等经营体系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品牌使用费的总称,但不包括加盟费和日常管理费。

"本合同约定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____________水果销售,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_________水果销售服务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____________(在选择项内打"√")

□ 单店特许

■ 区域特许

■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____________在选择项内打("√")

□ 具有独占性

■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权经营权的区域为:____________中国 市 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则上以其店铺为中心方圆6米以内为特许区域,对于乙方所属区域商圈内,不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是否属同一商圈或商圈间有无竞争关系由甲方认定。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果乙方加盟营业后需要搬迁重新选址,必须报告甲方,经甲方调查后认为迁入地址与该商圈内已有的_________店铺距离上已有6米或两个店铺之间不构成竞争关系,由甲方出具书面确认书,乙方方可进去新的地址开店营业。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按照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开设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设立的加盟店与乙方共同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与乙方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其加盟店的营业地,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加盟店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如果乙方转让门店,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或经甲方同意后转给第三方,甲方将收取受让方 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辅导费用,_________其他加盟商作为受让方的可以免除该辅导费。

第四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协商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申请对本合同延期的,应至少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延期合同;乙方享有该店的优先续约权。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用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续约)费人民币 ,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支付。一旦合同签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加盟费。

二、特许商品配送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特许的加盟店的所有商品必须由甲方供货以及配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采购商品总金额的 ___% 作为商品提点费(不包含运输费)

三、保证金

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的情形,甲方可从保证金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

,甲方收取的保证金在乙方无欠款、无违约、无违规的情况下,凭甲方所开据的收据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如因乙方拖欠水电费、租金、员工工资、税费等导致加盟店在合同有效期内被查封或停止经营,给甲方品牌形象带来损害,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____________服务管理费是门店管理服务部用于门店服务指导、后勤支持等的基本管理费用。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当月基本服务费,标准为_________元 /月 。

6. 乙方每日应保证预存 _______元在甲方的指定购货账户里,用以保证每日的购货以及相关费用,如由于乙方的预存购货费用不足而导致门店或者总部所产生的一切问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据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六条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一、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商标识别:____________

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cd _________(用招牌字)

甲方特有的对______门店销售服务起到为美化和识别作用的装潢,包含装饰设计方案及实际形成的装修风格。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在加盟店内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特许标识。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约定规范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注册与甲方商标或特许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标识。

五、特许标识或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做出补偿。

六、乙方除为加盟店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

七、乙方不得将与甲方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企业的字号或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八、如乙方门店形象过于陈旧影响到特许品牌形象或涉及到甲方统一对招牌等特许标识进行更新整改,在收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乙方应完全了解其属必要而无条件配合整改,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如乙方门店因经营严重亏损或其它意外原因停业或关闭,超过三个月不再重新开业或另选地址开业,本合同自动解除。特殊情况应经过公司备案和书面同意方可延长期限,乙方门店停业或关闭后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能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否则合同自动解除。

十、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外情况不能继续管理经营门店,为了保证乙方门店的正常开门营业,根据国家相关性法律法规,乙方可出示委托书指定其法定直系亲属或其他人员托管经营,但所有后果和法律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第二章 加盟店的开业

第一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原则上不允许乙方将_________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果乙方已将_________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必须在本合同解除后当天停止使用_________商标并注销营业执照等商号,否则以违约论处,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照,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三条 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门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四条 加盟店的员工招聘和开业培训

一、鉴于双方为各自独立之权利实体,双方除按本合同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之外,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或代理等关系(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后的补充协议除外)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培训员工,但甲方与乙方加盟店的员工无任何劳资关系,其对国家职能部门或第三方衍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包括债权债务、安全、防火、卫生、计生等,概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应当遵循国家颁布的各项劳动法规政策。

二、在新加盟店开业前一个月,乙方负责招聘员工,并交给甲方统一培训;或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员工,但以人才市场供求现状和难易度而定。在新店开业时可由甲方派一名带店店长和熟手收银员到新加盟店有偿服务,并一帮一培训新员工,具体操作方案双方另行协商。

三、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制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乙方应予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第五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以及相关管理资料、门店样式、门面布局方案以及《店铺经营管理手册》、《_________管理手册》等。

第六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____________

一、 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税费和经营相关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二、加盟店的装修风格应符合甲方统一连锁经营的要求,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甲方统一设计装修,并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装潢物品等特许标识今后如需增补或更换,费用乙方承担并由甲方按成本价提供。

三、加盟店主要设备由甲方统一选购及指定供应商进行维护;加盟店必须安装公司指定收银信息系统以便统一进行销售数据管理,费用由加盟店自行承担。

四、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五、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统一形象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三章 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一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承认和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二条、 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章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并公布监督电话;严禁乙方加盟店提前收取顾客资金办理储值卡消费行为,一经查实则即可取消加盟资格,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二条、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章 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一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条、 乙方应当保持完整与准确的交易记录,按甲方的统一要求正确使用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甲方认为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及时纠正;甲方认为不合格人员,可要求乙方辞退。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四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乙方的交易记录、汇集资料、纳税记录等文件。

第五条 、乙方加盟店应遵守良心经营的商业道德,共同维护特许经营体系下的连锁经营品牌信誉和正常的经营秩序,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缺斤少两、不得假冒果品名称欺骗顾客。如乙方及其加盟店有上述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并根据情节决定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或移交工商管理部门做相关处理。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四次的统一培训。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对乙方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须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章 广告宣传与促销

第一条 、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

第三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七章 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

第一条 、乙方确认已经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于签约前仔细研究过合同文本,并知悉甲方的基本经营信息。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提供证明其经营能力的资料,并在特许经营过程中依法向甲方披露经营信息。

第二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乙方及加盟店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指定或批准的其他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指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与解除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八章 商品的提供、配送和销售

第一条、 本章商品是指在加盟店销售的_________及甲方许可的部分边缘产品和衍生产品。

第二条 、为保证特许经营的品质,乙方加盟店所有商品必须由甲方统一配送。

第三条、 如乙方不按照双方约定,擅自另选供应商或销售不符合甲方规定的商品类别、产品定位和质量标准的产品,经甲方查实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次。

第四条 、乙方销售的产品应当遵循甲方的定价原则:____________根据商圈指导定价、特许产品统一定价或最高限价。如乙方违反上述定价原则,被甲方查实一次,即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次。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15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_8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3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全额扣除保证金。

第三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15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如甲方先行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

第一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5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____________

一、丧失商标使用权。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致使乙方受严重损失的;

三、因管理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到严重损害的;

四、只指控为刑事犯罪;

第二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 15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时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后续的培训;

五、因管理和服务问题严重影响甲方品牌形象或被主要媒体曝光等,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六、严重违反甲方采购统一管理;

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通知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密)商业秘密的行为;

九、故意向甲方陈述不完整的、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十、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第十一章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同时注销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每延迟一日,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5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信息系统使用权或任何复制品;并在停止营业前三十日内发布停业广告,以便消费者等相关人员或单位及时到乙方门店结清债权债务。

第三条 、除甲方接受外,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7日内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七日内撤除带有甲方标识的门面招牌,如乙方拒不拆除的,甲方经催告后有权拆除,并由乙方承担拆除费用。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每延迟一日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四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7 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 乙方履行完毕上述四条所属的义务,是退还保证金的前提条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对方任由损失扩大,应负有赔偿责任。

第二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证明。

第十三章 其他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基于业务运作之需要所制定的相关制度、书面文件及其他补充条款或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双方同意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及约定承办事宜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街道_________大厦_________室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______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有)、从合同(如有)、《经营手册》(如有)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特许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2

甲方(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大厦________楼

联系电话:

代表人: 公司注册号:

乙方(被特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好友协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服务标准、门店装修、装潢设计、.专业设备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负责任、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特许产品",是指由乙方在甲方备案代购、符合甲方规定的商品类别、产品定位和质量标准的产品,及甲方供应且使用甲方商标的果品及衍生产品。

"商标",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登记注册的商标。

"专利",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发明、使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导乙方开业和经营的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手册》、《店铺经营管理手册》、《________管理手册》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因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经营模式等经营体系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品牌使用费的总称,但不包括加盟费和日常管理费。

"本合同约定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___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水果销售,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__水果销售服务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在选择项内打"√")

□ 单店特许

■ 区域特许

■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在选择项内打("√")

□ 具有独占性

■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权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 市 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则上以其店铺为中心方圆600米以内为特许区域,对于乙方所属区域商圈内,不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是否属同一商圈或商圈间有无竞争关系由甲方认定。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果乙方加盟营业后需要搬迁重新选址,必须报告甲方,经甲方调查后认为迁入地址与该商圈内已有的____________店铺距离上已有600米或两个店铺之间不构成竞争关系,由甲方出具书面确认书,乙方方可进去新的地址开店营业。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按照___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开设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设立的加盟店与乙方共同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与乙方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其加盟店的营业地,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加盟店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如果乙方转让门店,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或经甲方同意后转给第三方,甲方将收取受让方 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辅导费用,____________其他加盟商作为受让方的可以免除该辅导费。

第四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协商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申请对本合同延期的,应至少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2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延期合同;乙方享有该店的优先续约权。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用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续约)费人民币 ,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支付。一旦合同签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加盟费。

二、特许商品配送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特许的加盟店的所有商品必须由甲方供货以及配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采购商品总金额的 ____% 作为商品提点费(不包含运输费)

三、保证金

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的情形,甲方可从保证金

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7

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

,甲方收取的保证金在乙方无欠款、无违约、无违规的情况下,凭甲方所开据的收据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如因乙方拖欠水电费、租金、员工工资、税费等导致加盟店在合同有效期内被查封或停止经营,给甲方品牌形象带来损害,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服务管理费是门店管理服务部用于门店服务指导、后勤支持等的基本管理费用。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当月基本服务费,标准为____________0元 /月 。

6. 乙方每日应保证预存 元在甲方的指定购货账户里,用以保证每日的购货以及相关费用,如由于乙方的预存购货费用不足而导致门店或者总部所产生的一切问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据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六条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一、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商标识别:

图片1 图片2

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abcd ____________(用招牌字)

甲方特有的对________门店销售服务起到为美化和识别作用的装潢,包含装饰设计方案及实际形成的装修风格。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在加盟店内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特许标识。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约定规范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注册与甲方商标或特许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标识。

五、特许标识或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做出补偿。

六、乙方除为加盟店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

七、乙方不得将与甲方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企业的字号或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八、如乙方门店形象过于陈旧影响到特许品牌形象或涉及到甲方统一对招牌等特许标识进行更新整改,在收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乙方应完全了解其属必要而无条件配合整改,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如乙方门店因经营严重亏损或其它意外原因停业或关闭,超过三个月不再重新开业或另选地址开业,本合同自动解除。特殊情况应经过公司备案和书面同意方可延长期限,乙方门店停业或关闭后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能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否则合同自动解除。

十、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外情况不能继续管理经营门店,为了保证乙方门店的正常开门营业,根据国家相关性法律法规,乙方可出示委托书指定其法定直系亲属或其他人员托管经营,但所有后果和法律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第二章 加盟店的开业

第一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原则上不允许乙方将____________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果乙方已将____________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必须在本合同解除后当天停止使用____________商标并注销营业执照等商号,否则以违约论处,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0元。

第二条 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照,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三条 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门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四条 加盟店的员工招聘和开业培训

一、鉴于双方为各自独立之权利实体,双方除按本合同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之外,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或代理等关系(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后的补充协议除外)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培训员工,但甲方与乙方加盟店的员工无任何劳资关系,其对国家职能部门或第三方衍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包括债权债务、安全、防火、卫生、计生等,概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应当遵循国家颁布的各项劳动法规政策。

二、在新加盟店开业前一个月,乙方负责招聘员工,并交给甲方统一培训;或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员工,但以人才市场供求现状和难易度而定。在新店开业时可由甲方派一名带店店长和熟手收银员到新加盟店有偿服务,并一帮一培训新员工,具体操作方案双方另行协商。

三、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制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乙方应予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第五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以及相关管理资料、门店样式、门面布局方案以及《店铺经营管理手册》、《____________管理手册》等。

第六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税费和经营相关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二、加盟店的装修风格应符合甲方统一连锁经营的要求,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甲方统一设计装修,并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装潢物品等特许标识今后如需增补或更换,费用乙方承担并由甲方按成本价提供。

三、加盟店主要设备由甲方统一选购及指定供应商进行维护;加盟店必须安装公司指定收银信息系统以便统一进行销售数据管理,费用由加盟店自行承担。

四、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五、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统一形象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三章 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一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承认和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二条、 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章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并公布监督电话;严禁乙方加盟店提前收取顾客资金办理储值卡消费行为,一经查实则即可取消加盟资格,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二条、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章 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一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条、 乙方应当保持完整与准确的交易记录,按甲方的统一要求正确使用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甲方认为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及时纠正;甲方认为不合格人员,可要求乙方辞退。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四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乙方的交易记录、汇集资料、纳税记录等文件。

第五条 、乙方加盟店应遵守良心经营的商业道德,共同维护特许经营体系下的连锁经营品牌信誉和正常的经营秩序,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缺斤少两、不得假冒果品名称欺骗顾客。如乙方及其加盟店有上述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并根据情节决定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或移交工商管理部门做相关处理。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四次的统一培训。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对乙方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须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章 广告宣传与促销

第一条 、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

第三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七章 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

第一条 、乙方确认已经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于签约前仔细研究过合同文本,并知悉甲方的基本经营信息。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提供证明其经营能力的资料,并在特许经营过程中依法向甲方披露经营信息。

第二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乙方及加盟店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指定或批准的其他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指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与解除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八章 商品的提供、配送和销售

第一条、 本章商品是指在加盟店销售的____________及甲方许可的部分边缘产品和衍生产品。

第二条 、为保证特许经营的品质,乙方加盟店所有商品必须由甲方统一配送。

第三条、 如乙方不按照双方约定,擅自另选供应商或销售不符合甲方规定的商品类别、产品定位和质量标准的产品,经甲方查实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次。

第四条 、乙方销售的产品应当遵循甲方的定价原则:根据商圈指导定价、特许产品统一定价或最高限价。如乙方违反上述定价原则,被甲方查实一次,即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次。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15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_8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30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全额扣除保证金。

第三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15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如甲方先行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

第一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5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丧失商标使用权。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致使乙方受严重损失的;

三、因管理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到严重损害的;

四、只指控为刑事犯罪;

第二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 15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时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后续的培训;

五、因管理和服务问题严重影响甲方品牌形象或被主要媒体曝光等,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六、严重违反甲方采购统一管理;

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通知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密)商业秘密的行为;

九、故意向甲方陈述不完整的、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十、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第十一章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同时注销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每延迟一日,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5 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信息系统使用权或任何复制品;并在停止营业前三十日内发布停业广告,以便消费者等相关人员或单位及时到乙方门店结清债权债务。

第三条 、除甲方接受外,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7日内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七日内撤除带有甲方标识的门面招牌,如乙方拒不拆除的,甲方经催告后有权拆除,并由乙方承担拆除费用。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每延迟一日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

第四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7 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 乙方履行完毕上述四条所属的义务,是退还保证金的前提条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对方任由损失扩大,应负有赔偿责任。

第二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证明。

第十三章 其他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基于业务运作之需要所制定的相关制度、书面文件及其他补充条款或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双方同意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及约定承办事宜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大厦____________室 地址:

电话:                                       电话:

第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________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有)、从合同(如有)、《经营手册》(如有)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特许人)盖章: 乙方(被特许人):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专卖特许经营合同书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1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3

授权许可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许可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经 有限公司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地区)________品牌服饰分特许经营商。现为在甲方特许经营区域内,提升________品牌服饰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民法典》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品牌分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特许权形式、范围:

1、本特许经营的形式为:直接特许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___”品牌服饰( )系列

产品( )产品

3、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4、加盟商资格及要求: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开设商场

家,专卖店家,并且所有开设的店铺必须符合甲方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任务目标:

双方依据市场规模协商达成销售指标为: 万元/年,并且单店的最低销售业绩不能低于 万元。(以回款额计算)

第三条: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二章 业务规范

第四条:有关供货价规定:

,系列产品甲方以货品零售价折向乙方供货;

(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第五条:有关订货、配送、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首期订货款金额:万元人民币以上。

(2)应季产品交货期,以产品订货单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确定的,确定的时间需经甲、乙双方共同以订货单方式报经有限公司确认为准。

:款到 有限公司后厂家发货。

,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__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或报请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1)产品调换率为:,其他系列产品调换率为:(以结算金额计算)

(2)对于享受调换货的货品,应遵循________有限公司规定的统一调换时间:每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和__月__日至__月__日;其中__月__日至__月__日为调换前一年度秋冬季货品,__月__日至__月__日为调换当年春夏季货品。

乙方应当保证甲方能在前述时间向___________有限公司调换。来回运费则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前述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本协议属:可调换协议/不可调换协议。

(3)应季新产品,如有续单就不再享有换货之优待。

: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质量合格。________产品在国家规定品质标准范围内,若出现品质问题,经甲方报经有限公司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准范围。

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裤类产品的店铺不能少于___平方米;综合经营系列产品的店铺不能少于___平方米。

(1)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交有限公司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乙方货架及营业必备品由有限公司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其中货架、道具、促销品、赠品按成本计价。

(2)对于开设专卖店,乙方据装修工程的进度,需于开业前七天通知甲

方,以报请 有限公司派专人进行验收,经 有限公司验收合格并拍照签字后,方可正式开业。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后,甲方将给予装修费补贴,并分两年支付。每年每平方米补贴费用元。如果乙方在规定的合同期内不能如约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内容,将不享受此补贴。

(3)对于商场店中店或专柜,甲方将以货架供货价的8折同乙方进行结算,作为装修补贴。如乙方不能如约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内容,同样将不能得到此部分优惠补贴。

第六条: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 有限公司

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七条:乙方需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八条:有关货款支付之规定。

1. 期货签订合同后7天内乙方应以现金支付30%货款作为定金,其余货款待确定发货时间前以现金汇入,该货款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后从该公司及时发货(定金逾期交付的,交货期按逾期时间顺延)

2. 现货货款甲方应于签订货合同后三日内以现金汇入,该货款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时发货。

第九条:双方应严格遵守《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

第三章 特许经营费用之支付

第十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为乙方确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 务,所缴押之保证金;若乙方依约履行应尽义务,合同期满时甲方应全数退还。

第十一条: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回款额计算) __%做为销售奖励,以进行市场广告宣传的投入费用,但乙方需拿出相同销售回款额的%,二项合计__%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具体广宣方案必须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种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三条: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四条: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 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DM、POP、吊牌、灯箱片、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

第十五条:提供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讯息。

第十六条: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七条: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设计、制作及提供。

第十八条:提供业务讯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

乙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提供经营加盟店所需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地址的租赁合同、营业执 照及税务证件等。如需以“________”作为商号的,应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特别授权,在特别授权期限届满,没有延期的,该商号权属当然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二十条: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的监督检查,对 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___日内完成改进。

第二十一条:雇用合法劳工及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二条: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规定使用CI手 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器材之规定。

第二十三条: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的指导及加盟 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

第二十四条: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五条:维持并促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商标、声誉 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他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第五章 商标使用之规定

第二十六条: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字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七条: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义务协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当地登 记商标或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二十九条:乙方不得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 获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第三十条: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 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诉讼,诉讼费用则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 保证保密之规定

甲方保证:

第三十一条: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保证及不良品退货的保障。

第三十二条:保证业务范围(区域)专卖权利及另外开店之优先权。 第三十三条:保证商标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 愿意赔偿其损失。

第三十四条:保证在乙方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续约优先权。

乙方保证:

第三十五条:不竞争之保证:

1. 乙方在合约期间及合约届满或终止后6个月内,不得经营、参 与或涉及任何与甲方销售的货品之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 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在合同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职位。

3. 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货品销售至乙方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 第三十六条:确认所有关于加盟的资料均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 限公司及甲方的商业机密,保证并声明无论是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加盟店业务的任何资料做其他任何业务用途。

第三十七条:保证并确保所有获悉上述资料的员工均不会把上述资料在未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第七章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 有权做出单项1000-5000元的处罚,或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毋须负任何法律责任及做出任何赔偿。

,在店铺内销售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产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产品货假冒产品。

,将产品以任何方式销售至乙方规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进行罚没处理。

,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货仓范围、办公范围进行正常的业务经营监督活动。

,擅自进行批发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或低于甲方准许的价格。

(以回款额计算)

第三十九条: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被终止之后,甲方有权免费取回按 合同由甲方免费提供予乙方所有物品。

第四十条: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条文或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甲方单 方面取消合同终止提供产品时,甲方将保留向乙方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合同期满,未获续期或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立刻履行以下条款:

、立即交回特许经营权证书,并自此不可对任何人士 或公司声称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公司的一部份。

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

,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最后一 次统一调整价格后对应结算价的5折同乙方结算。甲方接收的货品为自本协议书到期之日前两年内的货品。甲方对货品的结算价格将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两年折旧与乙方 进行换算补偿。

,按双方订立的终止协议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又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 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商业特许经 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六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十 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 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 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及 有限公司。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日 期: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品牌商品的销售市场,甲方特推出“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

,鉴于乙方申请,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自愿成为“_________”商品特许专卖之成员。

,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费_________元,配货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费_________元,配货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费_________元,配货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费_________元,配货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

,专柜地址,并真实填写《“_________”加盟申请表》提交甲方审核,甲方根据乙方填写的《“_________”加盟申请表》进行店址实地考察。

“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甲方不收取加盟费。双方认可后再进一步签订下列协议。

“_________”专卖店,专柜装修方案。

,费用由乙方支付。

,甲方负责进行装修的,按标准型或简约型规模进行,费用由甲方支付。

:凡乙方自行承担费用进行装修的,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甲方奖励返利乙方装修费用_________元;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甲方再奖励返利乙方装修费用_________元。

:凡甲方承担费用并进行装修的,乙方需在甲方进行装修前支付与装修规模等额的装修保证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经营业绩,返还乙方装修保证金。

,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返还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再返还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

,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甲方一次性返还。

:乙方自行装修;甲方按标准型规模装修,乙方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甲方按简约型规模装修,乙方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签订本协议时需进行选择,用“∨”,表示)。

,店铺装修完成后1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按专卖店规模,首次进货量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第一次进货由甲方统一配货;

,并提前一周传达至甲方。

,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所有进货运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没有人为破损及虫蚁咬坏,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诺100%退换(过季商品退货量另行协商)。

,乙方收到的货物属商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除外)。

,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非过季商品和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在进货后的二月内按此商品当批进货量的30%换货。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需向甲方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装修保证金不再返还,并追回乙方进货余款。

: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二种方式。

:建议乙方以现金价结算方式配货,可享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乙方按专卖店规模一次性支付货款现金或汇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进行商品配送。

:如乙方第一次进货不采纳现金价结算方式,则按代销价结算(代销结算价高于现金结算价20%左右),由甲方代垫货款按乙方专卖店规模进行开业前一次性统一配货;为确保诚信,共求发展,以代销价结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货前一周预付甲方货款总额60%的货款保证金,40%的余款在第二次进货时或售后结清(第二次及以后进货时可选择继续按代销价结算或改为现金价结算,由乙方自定。)

: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货款保证金_________元;(签订本协议时需进行选择,用“∨”,表示)。

:经营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终止“_________”旅游商品经营,在商品保存完好无缺损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将乙方剩余商品货款退还乙方。

,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3%;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5%;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8%。

:价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货品或现金。

,乙方保证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甲方提供“_________”产品的统一市场零售指导价格(市场零售指导价是指商品经过甲方试销后,被认定基本合理的价位),供乙方参考。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范围

,专柜使用“_________”之商标,商号,并以“_________”商品限定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

,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专卖店,专柜。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双方协商后解决。

“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必须报经甲方同意,双方补充签订(或修改)原加盟合同。

,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

,证牌,店柜装修方案。

,但须申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当地市场,店面和乙方的经营状况而审批。

,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产品。

“_________”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_________”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_________”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乙方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滥用“_________”商标。

,自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意外事件,并导致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遇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甲乙双方必须清算清理货物及帐款,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专营店标牌箱广告等。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约中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乙方(盖章):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特许人(甲方):

受许人(乙方): 身份证号:

经乙方提出申请,就乙方自愿加盟经营___一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宗旨,经认真商讨,达成共识。

第一条 独立的当事者

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许授权书》,乙方在开业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好合法经营的手续。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中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二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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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在省 市区(县) 号 层(面积 平方米)开设加盟店,使用____字号、标识及招牌。对外名称为:____分店(以下简称加盟店)

第三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认经营模式、商标资产属于甲方所有,为甲方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受法律保护。

2、乙方仅在 省 市 区(县) 号 层(面积平方米)使用___字号、标识、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统资产。

3、___店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统一形象,统一标识,统一对外宣传,统一管理,统一配送,达到装修风格、硬件配置、员工着装、管理体制、营销理念等方面的一致性,从而维护企业品牌的形象及声誉。

第四条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追加建店的特许经营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的具体支持及技术援助

1、甲方对乙方的营建支持为:

(1)选址规划 (2)平面布置图 (3)设备方案 (4)装修方案 (5)采购方案

2、甲方对乙方的营运支持为:

(1)可行性分析 (2)盈亏平衡分析 (3)营业业绩评估 (4)营运问题诊断 (5)成本控制分析 (6)营业额预估

3、甲方对乙方的培训支持为:

(1)管理人员训练 (2)员工训练评估 (3)业务技能提升 (4)前台技术培训

4、甲方对乙方的企划支持为:

(1)开业企划方案 (2)开业促销方案 (3)节假日促销方案 (4)广告样张 (5)公益活动方案

5、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册支持为:

(1)经营管理手册 (2)财务手册 (3)工程手册 (4)营销手册 (5)服务手册

6、甲方对乙方的物配支持为:

(1)低质易耗品配送 (2)企业文化装饰配送 (3)服装配送 (4)物品配送(详见《____必配物资清单》)

7、乙方于开业前必须派出人员参加甲方规定的培训研修,分别是:店长一名,领班或主管两名,财务经理一名,以获得经营加盟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8、甲方派出店面执行督导经理____ 人,主管_____人,收银______人。于开业前___天到达加盟店,总督导时间为__天。乙方承担支持人员往返差旅费(火车硬卧)及食宿费用。

9、加盟店有义务参加定期经营会议和临时经营会议,甲方应提前通知。

10、加盟店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乙方应按指示派遣职工参加进修提升,差旅费自理,并向甲方支付进修所需的相关费用。

11、合同期内,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导人员检查加盟店的经营情况。

12、甲方新开发的酒店管理系统及会员系统资产应及时传授给加盟店使用,以达到资源共享。

第六条 加盟店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总部形象的统一性,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获得利润,乙方同意从甲方物流配送中心必须购买所需的设备、家私、服装、床上用品、荣誉牌、装饰等物品,具体项目见阅江A家连锁酒店总部版权所有,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或摘编本合同所有内容,违者我司常年法律顾问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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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第二十条。

2、除必须在甲方购买的物品外,在不影响甲方统一形象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可在当地就近购置其它物品。

3、确认第六条所列各项购买资金及运杂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加盟店订货,应将货款提前汇到甲方账户,否则甲方不予发货。

4、开业后,甲方收到货款后开始组织采购,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交发运。否则甲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专属订购物资根据生产日期提前20天订货)

5、甲方应将发货清单及收据随车托运或在货物发运后以传真形式送达乙方。

第七条 销售价格的设定

乙方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就甲方建议的销售价格销售。如甲方建议的销售价格与加盟店当地消费水平不符,甲方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价格建议。

第八条 加盟金与标准

品牌使用按先收费后使用的原则执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币元(大写:)加盟金一经收取,无论是合同期满或者中途解约,还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还。

第九条 加盟权益金

为保障对乙方的后续支持和服务,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每 向甲方交纳加盟权益金人民币 元(大写: )并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第一次交纳的时间为年 月 日,以次类推。

第十条 加盟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

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及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之行为,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充抵。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内予以追补足额,在合同期内,始终保持保证金的数额达到本合同规定之数额。如乙方不能足额追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乙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没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证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标识三个月后归还剩余四分之一的保证金。

4、乙方无违反协议之行为,合同期满后,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图片标识,并归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资料、各类合同原件、VI光盘、荣誉铜牌等一个月后,甲方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一条 物资款及营运费用

1、乙方在甲方订购的各项物资费用必须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甲方方能给乙方备货、发货。

2、甲方向乙方提供营运服务前,乙方应提前支付由此产生的差旅、工资等其它费用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上。

3、以上费用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权经营时限为五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乙方欲继续从事____加盟经营,应提前使用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书面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函件上邮戳时间为准。

3、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书面申请,则视为乙方放弃续约的权阅江A家连锁酒店总部版权所有,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或摘编本合同所有内容,违者我司常年法律顾问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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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乙方。

第十三条 广告宣传及促销分担金

1、加盟店要进行宣传、促销、展示等活动,应事先向总部说明活动内容和进行方法,并把宣传样稿和方案传给总部审批。

2、甲方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总部加盟商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乙方应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3、广告宣传费用按“谁受益,谁分担”的原则进行分摊,乙方于促销活动前付清广告宣传分担金。

第十四条 拖欠损失金

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权益金、广告宣传分担金或其它债务时,应按相应数额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五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给乙方提供的经营管理(酒管、会员)资产秘密。

2、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项秘密。

3、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条款及价底。

4、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甲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地点直径三公里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违约,应支付违约金五万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装修工程预算,甲方应予以协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加盟店前期筹备督导,后续支持,往返差旅费、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乙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乙方设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称应与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授权书》中的表述一致。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事后追认,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或经营场所规模。

3、未经甲方签发区域授权合同,乙方不具有区域代理权。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规定地点外另行开设“____”即构成侵权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乙方负有在本地区内打击或配合总部打击假冒“___X”品牌及侵犯“A家”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义务。

5、双方联手打击前述违法行为时,乙方只负责甲方人员在当地的食宿费,产生的其它费用(如诉讼费等)由双方均摊。如获赔偿,甲乙双方按照4:6的比例进行分配。

6、乙方为适应当地消费者的需要,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经营项目,应提前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否则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一万元。

7、合同期内,乙方若需转让加盟店,应与第三方一同到总部变更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对本合同条款提出变更,应将变更理由、变更事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十日内就是否同意变更作书面回复。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则视为同意变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2)双方协商一致;(3)经法院判决解除;(4)加盟店自行停止营业30天以上而未报公司备案记录;(4)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5)加盟店如有下列行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劝告终止或改正其行为仍无改善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__元以内)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许加盟经营资格同时撤消。

a、拖欠应交权益金、广告宣传分担金及其它债务;

b、不接受本合同规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统一制作物品;

c、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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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未得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出让营业权;

e、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甲方的机密文件或电脑软件等;

f、严重损害总部的形象及名誉、信誉。

第十九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实:在甲方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绝对成功的承诺。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签定本合同以后,乙方应及时或按商定时间将本合同第八、九、十条的款项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帐号后,本合同生效。费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财务确认款项到帐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按成本加运费的原则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____物资必配清单》进行定购。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6

甲方(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大厦________楼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公司注册号: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好友协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服务标准、门店装修、装潢设计、.专业设备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负责任、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特许产品",是指由乙方在甲方备案代购、符合甲方规定的商品类别、产品定位和质量标准的产品,及甲方供应且使用甲方商标的果品及衍生产品。

"商标",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登记注册的商标。

"专利",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发明、使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导乙方开业和经营的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手册》、《店铺经营管理手册》、《________管理手册》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因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经营模式等经营体系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品牌使用费的总称,但不包括加盟费和日常管理费。

"本合同约定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___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____________水果销售,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__水果销售服务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____________(在选择项内打"√")

□ 单店特许

■ 区域特许

■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____________在选择项内打("√")

□ 具有独占性

■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权经营权的区域为:____________中国 市 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则上以其店铺为中心方圆600米以内为特许区域,对于乙方所属区域商圈内,不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是否属同一商圈或商圈间有无竞争关系由甲方认定。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果乙方加盟营业后需要搬迁重新选址,必须报告甲方,经甲方调查后认为迁入地址与该商圈内已有的____________店铺距离上已有600米或两个店铺之间不构成竞争关系,由甲方出具书面确认书,乙方方可进去新的地址开店营业。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按照___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开设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设立的加盟店与乙方共同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与乙方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其加盟店的营业地,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加盟店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如果乙方转让门店,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或经甲方同意后转给第三方,甲方将收取受让方 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辅导费用,____________其他加盟商作为受让方的可以免除该辅导费。

第四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________年,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协商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申请对本合同延期的,应至少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2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延期合同;乙方享有该店的优先续约权。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用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续约)费人民币 ,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支付。一旦合同签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加盟费。

二、特许商品配送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特许的加盟店的所有商品必须由甲方供货以及配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采购商品总金额的 ____% 作为商品提点费(不包含运输费)

三、保证金

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的情形,甲方可从保证金

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7

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

,甲方收取的保证金在乙方无欠款、无违约、无违规的情况下,凭甲方所开据的收据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如因乙方拖欠水电费、租金、员工工资、税费等导致加盟店在合同有效期内被查封或停止经营,给甲方品牌形象带来损害,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____________服务管理费是门店管理服务部用于门店服务指导、后勤支持等的基本管理费用。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当月基本服务费,标准为____________0元 /月 。

6. 乙方每日应保证预存 ________元在甲方的指定购货账户里,用以保证每日的购货以及相关费用,如由于乙方的预存购货费用不足而导致门店或者总部所产生的一切问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据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六条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一、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商标识别:____________

图片1 图片2

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abcd ____________(用招牌字)

甲方特有的对________门店销售服务起到为美化和识别作用的装潢,包含装饰设计方案及实际形成的装修风格。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在加盟店内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特许标识。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约定规范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注册与甲方商标或特许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标识。

五、特许标识或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做出补偿。

六、乙方除为加盟店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

七、乙方不得将与甲方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企业的字号或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八、如乙方门店形象过于陈旧影响到特许品牌形象或涉及到甲方统一对招牌等特许标识进行更新整改,在收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乙方应完全了解其属必要而无条件配合整改,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如乙方门店因经营严重亏损或其它意外原因停业或关闭,超过三个月不再重新开业或另选地址开业,本合同自动解除。特殊情况应经过公司备案和书面同意方可延长期限,乙方门店停业或关闭后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能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否则合同自动解除。

十、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外情况不能继续管理经营门店,为了保证乙方门店的正常开门营业,根据国家相关性法律法规,乙方可出示委托书指定其法定直系亲属或其他人员托管经营,但所有后果和法律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第二章 加盟店的开业

第一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原则上不允许乙方将____________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果乙方已将____________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必须在本合同解除后当天停止使用____________商标并注销营业执照等商号,否则以违约论处,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0元。

第二条 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照,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三条 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门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四条 加盟店的员工招聘和开业培训

一、鉴于双方为各自独立之权利实体,双方除按本合同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之外,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或代理等关系(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后的补充协议除外)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培训员工,但甲方与乙方加盟店的员工无任何劳资关系,其对国家职能部门或第三方衍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包括债权债务、安全、防火、卫生、计生等,概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应当遵循国家颁布的各项劳动法规政策。

二、在新加盟店开业前一个月,乙方负责招聘员工,并交给甲方统一培训;或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员工,但以人才市场供求现状和难易度而定。在新店开业时可由甲方派一名带店店长和熟手收银员到新加盟店有偿服务,并一帮一培训新员工,具体操作方案双方另行协商。

三、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制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乙方应予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第五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以及相关管理资料、门店样式、门面布局方案以及《店铺经营管理手册》、《____________管理手册》等。

第六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____________

一、 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税费和经营相关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二、加盟店的装修风格应符合甲方统一连锁经营的要求,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甲方统一设计装修,并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装潢物品等特许标识今后如需增补或更换,费用乙方承担并由甲方按成本价提供。

三、加盟店主要设备由甲方统一选购及指定供应商进行维护;加盟店必须安装公司指定收银信息系统以便统一进行销售数据管理,费用由加盟店自行承担。

四、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五、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统一形象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三章 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一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承认和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二条、 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章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并公布监督电话;严禁乙方加盟店提前收取顾客资金办理储值卡消费行为,一经查实则即可取消加盟资格,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二条、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章 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一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条、 乙方应当保持完整与准确的交易记录,按甲方的统一要求正确使用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甲方认为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及时纠正;甲方认为不合格人员,可要求乙方辞退。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四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乙方的交易记录、汇集资料、纳税记录等文件。

第五条 、乙方加盟店应遵守良心经营的商业道德,共同维护特许经营体系下的连锁经营品牌信誉和正常的经营秩序,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缺斤少两、不得假冒果品名称欺骗顾客。如乙方及其加盟店有上述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并根据情节决定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或移交工商管理部门做相关处理。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四次的统一培训。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对乙方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须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章 广告宣传与促销

第一条 、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

第三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七章 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

第一条 、乙方确认已经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于签约前仔细研究过合同文本,并知悉甲方的基本经营信息。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提供证明其经营能力的资料,并在特许经营过程中依法向甲方披露经营信息。

第二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乙方及加盟店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指定或批准的其他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指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与解除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八章 商品的提供、配送和销售

第一条、 本章商品是指在加盟店销售的____________及甲方许可的部分边缘产品和衍生产品。

第二条 、为保证特许经营的品质,乙方加盟店所有商品必须由甲方统一配送。

第三条、 如乙方不按照双方约定,擅自另选供应商或销售不符合甲方规定的商品类别、产品定位和质量标准的产品,经甲方查实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次。

第四条 、乙方销售的产品应当遵循甲方的定价原则:____________根据商圈指导定价、特许产品统一定价或最高限价。如乙方违反上述定价原则,被甲方查实一次,即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次。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15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_8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30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全额扣除保证金。

第三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15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如甲方先行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

第一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5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____________

一、丧失商标使用权。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致使乙方受严重损失的;

三、因管理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到严重损害的;

四、只指控为刑事犯罪;

第二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 15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时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后续的培训;

五、因管理和服务问题严重影响甲方品牌形象或被主要媒体曝光等,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六、严重违反甲方采购统一管理;

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通知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密)商业秘密的行为;

九、故意向甲方陈述不完整的、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十、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第十一章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同时注销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每延迟一日,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5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信息系统使用权或任何复制品;并在停止营业前三十日内发布停业广告,以便消费者等相关人员或单位及时到乙方门店结清债权债务。

第三条 、除甲方接受外,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7日内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七日内撤除带有甲方标识的门面招牌,如乙方拒不拆除的,甲方经催告后有权拆除,并由乙方承担拆除费用。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每延迟一日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

第四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7 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 乙方履行完毕上述四条所属的义务,是退还保证金的前提条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对方任由损失扩大,应负有赔偿责任。

第二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证明。

第十三章 其他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基于业务运作之需要所制定的相关制度、书面文件及其他补充条款或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双方同意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及约定承办事宜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大厦____________室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________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有)、从合同(如有)、《经营手册》(如有)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特许人)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7

授权许可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许可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经 有限公司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地区)________品牌服饰分特许经营商。现为在甲方特许经营区域内,提升________品牌服饰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民法典》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品牌分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特许权形式、范围:

1、本特许经营的形式为:直接特许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___”品牌服饰( )系列产品( )产品

3、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4、加盟商资格及要求: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开设商场家,专卖店家,并且所有开设的店铺必须符合甲方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任务目标:双方依据市场规模协商达成销售指标为: 万元/年,并且单店的最低销售业绩不能低于 万元。(以回款额计算)

第三条: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二章 业务规范

第四条:有关供货价规定:

,系列产品甲方以货品零售价折向乙方供货;

(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第五条:有关订货、配送、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首期订货款金额:万元人民币以上。

(2)应季产品交货期,以产品订货单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确定的,确定的时间需经甲、乙双方共同以订货单方式报经有限公司确认为准。

:款到 有限公司后厂家发货。

,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__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或报请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1)产品调换率为:,其他系列产品调换率为:(以结算金额计算)

(2)对于享受调换货的货品,应遵循________有限公司规定的统一调换时间:每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和__月__日至__月__日;其中__月__日至__月__日为调换前一年度秋冬季货品,__月__日至__月__日为调换当年春夏季货品。

乙方应当保证甲方能在前述时间向___________有限公司调换。来回运费则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前述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本协议属:可调换协议/不可调换协议。

(3)应季新产品,如有续单就不再享有换货之优待。

: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质量合格。________产品在国家规定品质标准范围内,若出现品质问题,经甲方报经有限公司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准范围。

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裤类产品的店铺不能少于___平方米;综合经营系列产品的店铺不能少于___平方米。

(1)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交有限公司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乙方货架及营业必备品由有限公司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其中货架、道具、促销品、赠品按成本计价。

(2)对于开设专卖店,乙方据装修工程的进度,需于开业前七天通知甲

方,以报请 有限公司派专人进行验收,经 有限公司验收合格并拍照签字后,方可正式开业。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后,甲方将给予装修费补贴,并分两年支付。每年每平方米补贴费用元。如果乙方在规定的合同期内不能如约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内容,将不享受此补贴。

(3)对于商场店中店或专柜,甲方将以货架供货价的8折同乙方进行结算,作为装修补贴。如乙方不能如约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内容,同样将不能得到此部分优惠补贴。

第六条: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 有限公司

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七条:乙方需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八条:有关货款支付之规定。

期货签订合同后7天内乙方应以现金支付30%货款作为定金,其余货款待确定发货时间前以现金汇入,该货款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后从该公司及时发货(定金逾期交付的,交货期按逾期时间顺延)

现货货款甲方应于签订货合同后三日内以现金汇入,该货款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时发货。

双方应严格遵守《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特许经营费用之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为乙方确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 务,所缴押之保证金;若乙方依约履行应尽义务,合同期满时甲方应全数退还。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回款额计算) __%做为销售奖励,以进行市场广告宣传的投入费用,但乙方需拿出相同销售回款额的%,二项合计__%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具体广宣方案必须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种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三条: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四条: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 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DM、POP、吊牌、灯箱片、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提供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讯息。

第十六条: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七条: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设计、制作及提供。

第十八条:提供业务讯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

第十九条:条乙方权利义务:提供经营加盟店所需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地址的租赁合同、营业执 照及税务证件等。如需以“________”作为商号的,应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特别授权,在特别授权期限届满,没有延期的,该商号权属当然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二十条: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的监督检查,对 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___日内完成改进。

第二十一条:雇用合法劳工及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二条: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规定使用CI手 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器材之规定。

第二十三条: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的指导及加盟 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

第二十四条: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五条:维持并促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商标、声誉 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他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商标使用之规定

第二十六条: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字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七条: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义务协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当地登 记商标或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二十九条:乙方不得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 获得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第三十条: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 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诉讼,诉讼费用则由甲方支付。

保证保密之规定

甲方保证:

第三十一条: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保证及不良品退货的保障。

第三十二条:保证业务范围(区域)专卖权利及另外开店之优先权。 第三十三条:保证商标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 愿意赔偿其损失。

第三十四条:保证在乙方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续约优先权。

乙方保证:

第三十五条:不竞争之保证:

乙方在合约期间及合约届满或终止后6个月内,不得经营、参 与或涉及任何与甲方销售的货品之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 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在合同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职位。

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货品销售至乙方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 第三十六条:确认所有关于加盟的资料均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 限公司及甲方的商业机密,保证并声明无论是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加盟店业务的任何资料做其他任何业务用途。

第三十七条:保证并确保所有获悉上述资料的员工均不会把上述资料在未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 有权做出单项1000-5000元的处罚,或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毋须负任何法律责任及做出任何赔偿。

,在店铺内销售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产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产品货假冒产品。

,将产品以任何方式销售至乙方规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进行罚没处理。

,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货仓范围、办公范围进行正常的业务经营监督活动。

,擅自进行批发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或低于甲方准许的价格。

(以回款额计算)

第三十九条: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被终止之后,甲方有权免费取回按 合同由甲方免费提供予乙方所有物品。

第四十条: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条文或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甲方单 方面取消合同终止提供产品时,甲方将保留向乙方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合同期满,未获续期或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立刻履行以下条款:

、立即交回特许经营权证书,并自此不可对任何人士 或公司声称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公司的一部份。

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

,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最后一 次统一调整价格后对应结算价的5折同乙方结算。甲方接收的货品为自本协议书到期之日前两年内的货品。甲方对货品的结算价格将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两年折旧与乙方 进行换算补偿。

,按双方订立的终止协议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又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 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商业特许经 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六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十 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 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 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及 有限公司。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日 期: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8

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品牌商品的销售市场,甲方特推出“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

,鉴于乙方申请,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自愿成为“_________”商品特许专卖之成员。

,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费_________元,配货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费_________元,配货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费_________元,配货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费_________元,配货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

,专柜地址,并真实填写《“_________”加盟申请表》提交甲方审核,甲方根据乙方填写的《“_________”加盟申请表》进行店址实地考察。

“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甲方不收取加盟费。双方认可后再进一步签订下列协议。

,费用由乙方支付。

,甲方负责进行装修的,按标准型或简约型规模进行,费用由甲方支付。

:凡乙方自行承担费用进行装修的,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甲方奖励返利乙方装修费用_________元;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甲方再奖励返利乙方装修费用_________元。

:凡甲方承担费用并进行装修的,乙方需在甲方进行装修前支付与装修规模等额的装修保证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经营业绩,返还乙方装修保证金。

,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返还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再返还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

,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甲方一次性返还。

:乙方自行装修;甲方按标准型规模装修,乙方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甲方按简约型规模装修,乙方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签订本协议时需进行选择,用“∨”,“w”表示)。

,店铺装修完成后1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按专卖店规模,首次进货量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第一次进货由甲方统一配货;

,并提前一周传达至甲方。

,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所有进货运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没有人为破损及虫蚁咬坏,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诺100%退换(过季商品退货量另行协商)。

,乙方收到的货物属商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除外)。

,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非过季商品和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在进货后的二月内按此商品当批进货量的30%换货。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需向甲方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装修保证金不再返还,并追回乙方进货余款。

: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二种方式。

:建议乙方以现金价结算方式配货,可享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乙方按专卖店规模一次性支付货款现金或汇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进行商品配送。

:如乙方第一次进货不采纳现金价结算方式,则按代销价结算(代销结算价高于现金结算价20%左右),由甲方代垫货款按乙方专卖店规模进行开业前一次性统一配货;为确保诚信,共求发展,以代销价结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货前一周预付甲方货款总额60%的货款保证金,40%的余款在第二次进货时或售后结清(第二次及以后进货时可选择继续按代销价结算或改为现金价结算,由乙方自定。)

: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货款保证金_________元;(签订本协议时需进行选择,用“∨”,“w”表示)。

:经营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终止“_________”旅游商品经营,在商品保存完好无缺损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将乙方剩余商品货款退还乙方。

,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3%;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5%;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8%。

:价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货品或现金。

,乙方保证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甲方提供“_________”产品的统一市场零售指导价格(市场零售指导价是指商品经过甲方试销后,被认定基本合理的价位),供乙方参考。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范围

,专柜使用“_________”之_____,商号,并以“_________”商品限定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

(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专卖店,专柜。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双方协商后解决。

“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必须报经甲方同意,双方补充签订(或修改)原加盟合同。

,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

,证牌,店柜装修方案。

,但须申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当地市场,店面和乙方的经营状况而审批。

,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产品。

“_________”的产品,_____,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_________”的_____,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_________”_____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乙方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滥用“_________”_____

,自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_____,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的商号,标识,_____,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意外事件,并导致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遇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甲乙双方必须清算清理货物及帐款,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专营店标牌箱广告等。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约中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乙方(盖章):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联系电话:__

传真:__乙方代表(签字):__

甲方代表(签字):__

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拓展甲方产品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_______油气”品牌形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有偿、互利的原则,就特许经营加盟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特许经营加油站,编号为“_____市_____特许_____油站”

第二条 乙方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按国家有关法规要求交纳税费和承担民事责任。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得依据此合同,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行使权力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 为维护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健康发展,乙方必须在加油站特许经营“五统一”,即统一标识名称、统一配送油品、统一油品质量、统一油品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的原则下,按照《_____加油站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经营及安全管理。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加盟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 甲方权利

、信誉保证金,以及使用商标、名称、经营技术资产等的特许金。

、安全预案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以保证特许经营体系的规范发展,

,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第六条 甲方义务

,并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保证乙方稳定的货源供给。

,包括价格政策、经营思路及相关政策信息。

,不高于当地其他具有成品油批发资格的成品油批发单位的供货价格。

,并负责必要的人员培训工作。

,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购油手续。

第七条 乙方权利

第八条 乙方义务

,自觉维护特许经营加油站的名誉及统一形象。

、信誉保证金和特许金。

、检查并按甲方要求定期如实上报各种经营报表。

,不销售第三方资源。

,缺斤短两,不实施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再就本合同所指的加油站与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如果必须采取其他形式的合作,应首先考虑与甲方合作。

、改造和编号。

《加油站管理规范》安全管理方面规定制定加油站安全预案并报甲方当地销售分公司备案。

、信誉,不得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特许经营加油站的业务。

第九条 经营指导及培训

,为使乙方能持续经营,甲方须向乙方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获得经营特许经营加油站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作为特许经营加油站营运入轨期,甲方须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应按甲方培训计划定期接受培训,并承担此类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地点及参加人员。

,甲方派遣人员有权检查乙方的全部经营管理情况,有权检查乙方的进、销、存原始票据和报表等相关资料。并根据现场情况,就地培训乙方经营者和员工。

第十条 加油站统一形象及安全改造相关事项

,乙方应协助甲方按照甲方形象识别系统规定完成特许经营加油站统一形象及安全改造工作。

;乙方为甲方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工作提供方便,并承担费用。

,乙方应积极维护加油站形象。如果根据经营情况需对加油站进行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组织设计和施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宣传与促销

、广告等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广告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销售价格的设定

,制定合理的零售价格体系。

当价格背离市场情况时,乙方应积极建议甲方更新价格,甲方应快速响应,尽快调整。

,不得以价格不合理为由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费用及货款支付方式

,乙方与甲方在指定的批发单位进行货款结算。

作为乙方取得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的费用,乙方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元。主要用于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指导和培训费用。加盟金一经交付,不再退还。

(1)作为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乙方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甲方预交_____元的保证金。

(2)甲方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乙方拖欠的债务。乙方在接到甲方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甲方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甲方债务外,乙方不得对保证金做其他任何处理。

(5)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方式为:甲方没收乙方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乙方撤除所有与甲方有关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三个月后,甲方归还乙方剩余_____%的保证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甲方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指导的价格,乙方须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按上年合同执行期间营业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上年特许金。

第十四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乙方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加油站经营管理、加油站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乙方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五条 站内物品的维护

、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甲方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加油站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且在受到甲方相关警告后的5日之内仍不见改善,甲方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在甲方认为有必要时,甲方人员可随时进入加油站及附属设施内,检查站容站貌及设备保养状况。

第十六条 营业项目及时间管理

,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营业成绩。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营业。

、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营业时间为_______每日营业时间应在_______小时以上_______小时以内。

第十七条 保密义务

,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

,出借给乙方,乙方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甲方。

第十八条 乙方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甲方。并就维护整个特许体系事宜与甲方进行协商。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根据损失程度支付赔偿金。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赔偿金。

(1)乙方通过其他渠道购进销售油品,克扣顾客,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用户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甲方声誉。

(2)由于乙方服务质量、管理出现问题,发生被舆论曝光批评或情节恶劣被消费者多次投诉等情况。

(3)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约定费用。

(4)不接受甲方依据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等。

(5)未按规定进行整改或整改未达标。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将重要资产或经营权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改变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不遵守合同、违反_______特许经营加油站经营管理规范。

(1)乙方经营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甲方不同意续签合同或乙方不申请续签合同,本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乙方必须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名称、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混淆的任何商标、名称、标志),并在20日内拆除授权使用的外形包装、标识等,如乙方不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甲方将会同执法部门强行拆除。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特别约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对加油站安全运行承担完全责任,并应严格按照甲方《加油站管理规范》制定安全预案并付诸实施。

第二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执有___份,乙方执有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10

特许经营合同(样式三)

总部:_________

分部: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

因特许经营的需要,双方根据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本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作品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总部创作的下列作品:

(一)作品名称及描述_________(详见附件)。

(二)作品名称及描述_________(详见附件)。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总部作品的权利种类为:

(一)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权包括本条第二款_________项权利。

(二)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权包括本条第二款_________项权利。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1)复制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客户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4)展览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公开陈列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_________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_________技术设备公开再现作品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_________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_________文字转换成_________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_________方式,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获得报酬权,即按照总部规定的_____标准向客户收取费用的权利。

三、许可使用的方式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_________作品(计算机软件)为(非)专有使用权,具体使用方式包括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由分部使用;

(2)由分部许可加盟店使用;

(3)由分部(加盟店)用于特许经营以外的_________方式。

四、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地域范围限于分部(加盟店)特许区域内,并符合以下第_________项条件:

(1)在特许区域内的特许店向客户销售;

(2)其销售的客户限于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3)_________;

五、许可使用的期间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使用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内使用。

六、付酬标准和办法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本协议规定的作品,其著作权使用费已经包括在交纳的特许经营费用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或

按照_________标准交纳专利许可使用费,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七、著作权的归属

分部(加盟店)在总部_________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八、违约责任

分部(加盟店)违反本协议及《特许经营合同》的有关规定,使用许可的作品,以及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按照以下标准向总部(分部)偿付损失赔偿金。

(1)擅自发表总部许可使用的作品,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2)擅自在总部作品上署名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3)擅自修改、歪曲、篡改总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4)违反本协议许可权利的种类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5)违反本协议许可使用的方式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6)__________________

九、总部的权利

加盟店依照本协议承担的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

总部有权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十、商业秘密

总部许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以下商业秘密:

(1)作品中的_________内容;

(2)作品中的_________部分。

(1)不得公开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

(2)不得向客户提供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

(3)_________

分部(加盟店)的行为同时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的,应当同时承担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违约责任。

十一、专利权

总部许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总部的_________专利权,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专利实施许可协议》的规定予以执行。分部(加盟店)的行为同时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专利实施许可的有关规定的,应当同时承担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专利实施许可的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文本

本协议文本由总部统一制定,未经总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总部、分部及加盟店各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总部(签章):_________分部(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商(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11

甲 方:上海市涂料研究所 (供方)

乙 方: (需方)

为促进双方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及特许经营范围:

1、乙方为上海市涂料研究所上涂牌建筑类产品在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户。

2、试销期为六个月即从日至年月日止, 试销期内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总额达到 万元以上,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试销期区域按照本合同正式销售期区域进行试销。

3、正式销售期:如乙方在试销期内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并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 地区范围内的特许经营商即从月日止,乙方如需建立其他销售网点,须与甲方协商,否则甲方视为非乙方销售区域。

4、甲方不能对该地区的其它经营商供应已经授权乙方的上涂牌产品,否则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经营或借助亲友名义经营原来没有经营的其它品牌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

取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

二、价格、订货、付款及信用条款:

1、价格:乙方每次进货按甲方《特许经销合同》所标的价格供货,甲方承诺非原材料价格有大的波动不随意对供货价进行调整,如有价格变化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订货:

乙方订货(甲方常备产品)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特殊订货(指非甲方常备产品)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订做产品,须详细说明技术要求或提供实物样品。

3、付款方式及信用条款:

乙方购货采用电汇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乙方每次进货需付清当笔款项。汇款后若发生乙方故意解汇行为,甲方有权索赔或诉诸法律。

三、交货及运输:

1、甲方免费将货物运至乙方上海地区入库地点。

2、因不可抗力导致货物运输延误,从而引起的乙方效益损失甲方不负责。

3、乙方订货量超过1吨以上,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限乙方经销范围内)

四、验收:

1、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在10天内验收并有责任告知甲方。

2、责任划分:

乙方收货人必须检验货物的状态,无异状的才可御货,如有异状(变形、破损)必须由收货人与运输单位证明具体情况方可御货。没有当事双方对货物的证明而发生货损、货差,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行委托他人运输的,则货物交验在乙方或其委托人由甲方仓库提出时即为完成。

五、质量与退换货条款:

1、甲方确保所供应的产品达到合格标准。

2、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出具关于产品质量的各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货物的外在质量(包装、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有问题乙方应在收货时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派出相关人员共同认定,否则视为甲方产品完好无损交付给乙方。

4、若乙方对甲方供应产品质量产生疑义,应立即将原样封存,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派技术服务人员前往处理。

5、甲方承诺如因甲方产品未达到国家或本企业有关质量标准造成乙方用户赔偿问题,经双方共同确认

后,甲方全额赔偿油漆损失,且对未使用、未售出产品实施全部退换,由乙方到甲方的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在确定质量问题后5天内退货。

6、乙方在销售过程当中应严格按甲方有关技术标准配套销售,正确施工,如因乙方配套不当或施工不当产生的问题,甲方不予负责。

7、乙方因销售超出产品标示保质期或销售补发合格证、标签、外包装的产品而造成的问题,甲方不予负责。

8、无论何种原因退货,乙方均需事先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退货,任何未征得甲方同意的退货,甲方均有权拒收或不计货值处理。

9、退货质量确认:退货质量一律等退货至甲方后,甲方保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检验退货。

六、市场管理条款:

1、甲方承诺:保护乙方的市场不受冲击,如乙方市场被相同品牌冲击,甲方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

2、乙方承诺;只在本合同限定的范围内销售产品,保证不在其他区域设点销售。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派人员对乙方经营甲方产品的场所、经营行为进行指导,对不规范的地方加以整改。

七、扶持条款: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业务开展进行扶持,具体方案根据乙方当地市场行情,经甲方业务人员确切调研之后,由双方共同拟订,拟订的扶持方案经双方签定认可后,作为本公司之有效附件备档。

2、乙方有义务在当地进行一定的广告宣传(含门牌、店面陈列等)

3、甲方有义务满足乙方提出关于产品的售前、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理要求。

4、乙方有义务积极搜集和反馈当地市场行情与行业政策、信息,主要竞争对手动态情报(内容包括新产品、价格、市场政策与推广策略等),并与甲方共同研究市场营销策略和其它应急对策,配合甲方处理相关的社会事务。

八、合同的终止:

1、自己终止:合同期限到达或因任一方出现合同条款规定终止的事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2、协商终止:合同规定的期限未到,但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同意结束合作,则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即终止。

3、乙方连续两个月未进货,则经销权丧失,合同终止。

4、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将所有甲方产品的存货,退给甲方并立即停止销售。

5、乙方不得将经销权随意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诉讼解决。补充事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乙方须交纳3万元保证金给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完成合同内所要求的销售额指标,甲方则全数退还3万元保证金并按照当年销售额(不含税)的1%作为奖励返利给乙方。如乙方未完成合同期内的销售额指标甲方有权没收所有或一部分保证金。

十、合同条款如修改,以双方最新的签章确认为准。

甲方单位名称:上海市涂料研究所 乙方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兹因甲方经营销售业务,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连锁店,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特许店名称及营业所在地、时间、营业项目、商圈范围。

一、基本资料店名:________(以下简称该店)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营业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员工数:正职:________员;计时工:________员

二、营业时间:当日上午________点到下午________点。

三、商圈范围:(另附图)东: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

四、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但在授权期限内,若因租约终止致该店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加甲方认可的地点让该店继续营运。

五、门店内的营业天数、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项目,依总公司规定办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或暂停营业。

第二条合同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

第三条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

一、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________年。

二、合同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长期间________年,之后依次类推延长期间________年。

三、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规定执行。

第四条名词定义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语,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规章所未定义的名词或用语,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五条合同范围

一、双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经营技术辅导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业的经营。

二、双方为执行前项合同事宜,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依有关法令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供坐落于________的房屋作为特许经营店店面及营业场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签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条特许经营权利金、管理费及广告费

一、乙方应于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甲方无须退还。

二、乙方每月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元整为管理月费,及人民币元整为整体广告促销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费用。

第八条授权使用

一、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商圈内以甲方的商标、技术经营该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经营权是基于甲方为委托人,乙方为受委托人的法律关系。

三、乙方经甲方授权取得甲方商标的使用权,但如果本合同届期,不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被撤消授权,或发生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规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标的权利立即终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生财设备、器具转授权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权使用的标的物与其他企业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关该店的经营及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导并遵照公司特许经营店管理规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约束。

第九条开店筹备事项

一、该店开店的一切装潢、材质、水电工程的设计,均由甲方统一规划、验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应具备装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墙壁、地板、安全玻璃门、棚、周边设备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甲方应于营业处所设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权归乙方,合同到期、终止时,乙方即不得继续使用该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时甲方可拆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异议。

四、乙方应于该店开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开设帐户。

五、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协助包括:

、训练的协助;

、设备、商品、陈X等营运技术的协助;

、桌椅、冰箱、设备、电脑、电脑软件、其他设备等的统一采购;

、广告的规划、执行;商品采购事项的联系;营业管理事项的规划、辅导。

六、乙方需要与甲方配合的事项:

、设备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仓库、桌椅、柜式冰箱设备、电脑硬件、电话机、其他设备等;

、广告的执行、费用分摊,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销售、盘点事项的执行:依本合同

第十条及相关条例的规定:

,含人力资源运作、促销、广告、财务管理,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经营管理

一、有关乙方经营的一切规划、管理、营销、广告等事项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权确定营业分店的名称。

二、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所订立的价格作为收费标准(经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节性促销运作。

三、乙方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的门店作业与后场调理标准处理业务。

四、双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签订或执行而解释成一方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一方应自负营业盈亏的责任。

五、乙方于开业前,应按甲方的规定,参加为期一周的职前训练,由甲方安排课程。开业后,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参加其店长研习会议一次,如有违者,每次应交付甲方人民币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六、一方门店作业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作业标准来处理,如有违者每项每次应交付给甲方人民币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七、订货与退货处理

,应在订货单上将所需商品、规格、数量与预定出货日等填妥,传真给甲方,甲方营业单位应斟酌实际情形配合出货。

,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作为甲方日后收款的凭据。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13

特许经营合同(样式二)

特许人:

受许人:

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第1条?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_____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a)?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_____(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b)使用______名字/标志的权利;

(c)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d)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6节中有规定。

(e)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

第4条?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ナ苄砣宋淳特许人事前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专属性

,在第4节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者。

,特许人应:

-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

-不得在第4条规定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年。ケ竞贤自动延长连续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每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月发出通知。ビ霉液判呕蛉魏纹渌书面传递手段,可借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ケ拘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ジ鞣讲环⒊______月通知将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代理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

第7条?善意

第8条?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_____形象方面,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ノ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允许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附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シ延糜墒苄砣烁旱#连同_____费用、维修费用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发票以及在从事其活动中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在商业与东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称。ナ苄砣艘部杀瓿銎涔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能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饮食健康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产品(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产品”)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_________产品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____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七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____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系列___________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__(公司总部或某一级市场)统一管理。

第五章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加盟金________万元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_________万元。同时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齐。

第十二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十三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_______________”商号。上述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 乙方权利

第十四条 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权。

第十五条 乙方享有甲方出厂价的_________%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产品价格浮动,以发货单为准,对____日之内的进货给予一次性的价差认定。

第十六条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十七条 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十八条 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加盟特许经营合同》;

双方为了保证上述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友好合作,特约定如下:

(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用于:

保证其依据《广告管理规定》按月向甲方足额支付广告基金款项,或向甲方支付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协助费等);如果乙方违反本款之规定,甲方有权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其欠缴部分及相应利息;

保证按《加盟特许经营合同》规定向甲方足额支付月特许权使用费、其它应付款项,履行加盟特许经营合同中其它义务;如果乙方违反本款规定,甲方有权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中扣除其欠缴款项及相应利息。

(2)如甲方接到乙方客户对乙方的投诉,经调查认定乙方应该对该客户赔偿但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拒绝赔偿的,甲方有权视情况用乙方的保证金向该客户进行赔偿。

(3)如乙方违反其应对甲方履行的其他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

(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2条之规定扣除相关款项后,有权通知乙方补足上述差额部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拾日内向乙方补足保证金至元人民币;

(2)如乙方接到甲方的补缴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保证金差额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加盟特许经营合同。

,则在其《加盟特许经营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依照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加盟特许经营合同》

,如协商不成各方欲提起诉讼,则应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自甲、乙双方签订的《加盟特许经营合同》终止之日终止。

,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16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特许方式和内容

,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万元。

,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原料及工具。

4、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q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6、保密

《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违约与处罚

,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8、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9、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乙方应在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

,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0、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苏州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1、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附则

,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17

甲方(特许人):

住所: 电话:

法定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特许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住所。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 “号康经络养生馆” 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 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

□ 直接特许

□ 区域特许

□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

□ 具有独占性

□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三、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续期条件为:

第四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 省 市。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或授权他人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 300 万元,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3 日内支付。

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在□每月/□每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 元;

□ 按照加盟店□当月/□当年营业额的 %,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

三、保证金:

3 日内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乙双方约定,保证金由: 保管。

,甲方可要求从保证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5 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本条所述之特许经营费采用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

□ 现金;

□ 支票;

□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业秘密保护

第六条 信息披露

一、双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被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部分 加盟店的开业

第八条 设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义经营加盟店的,加盟店视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承担本合同载明的义务。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除以乙方名义经营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加盟店的,必须在加盟店开业前的 10 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经加盖公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诺函,承诺乙方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诺函的,甲方有权不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 注册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书面授权文件,以配合乙方进行加盟店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十一条 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二 加盟店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以确保乙方能够独立运营加盟店。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已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加盟店的运营。乙方应予书面签收。

第十四条 加盟店开业时间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 个月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特许人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四部分 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条 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加盟店经营所需之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属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条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产品,须提前 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条 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 5 日内进行维修。维修累计 次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负责为乙方更换新设备。

第二十条 甲方应对所提供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加盟店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零售价,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 日前向甲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加盟店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加盟店的交易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统一培训。

第二十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加盟店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部分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证》编号: ,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 。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证》编号: ,

专利内容: 。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 □乙方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第三十条 乙方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在相同类别注册与甲方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

第三十二条 特许标识或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第三十三条 乙方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

第七部分 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三十四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监督电话。

第三十七条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八条 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对确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部分 广告宣传与促销

第三十九条 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 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适当准备。

第四十一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条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书面通知乙方,且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

第四十四条 乙方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

在转让之日起 二 年内,甲、乙双方在特许区域内须遵守本合同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的约定。

第四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三、强行要求乙方接受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的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供应;

四、累计 六 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或因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造成乙方重大损失;

五、因生产或销售的特许产品存在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被质监部门处罚;

六、 。

第四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按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三、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注册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第四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或擅自变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

五、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或后续的培训;

六、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业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陈述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十、 。

第十一部分 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人民币 万元 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 15 日,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可多选):

□ 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 元;

□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九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 3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五十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人民币 万元 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 15 日,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可多选):

□ 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 元;

□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第五十一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十二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四条 乙方获准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作为加盟店商号的,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30 日内向原登记部门申请名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五十五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5 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复制品。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5 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十八条 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 乙方自行处理;

□ 。

第五十九条 竞业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期满后 二 年内,除约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双方同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18

特许经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饮食健康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产品(以下简称 “_______________产品”)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_________产品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 益,特推出“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四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保证条款

第七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系列___________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__(公司总部或某一级市场)统一管理。

第五章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加盟金________万元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_________万元。同时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应在__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齐。

第十二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十三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_______________”商号。上述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乙方权利

第十四条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权。

第十五条乙方享有甲方出厂价的_________%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产品价格浮动,以发货单为准,对十五日之内的进货给予一次性的价差认定。

第十六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 求。

第十八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乙方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承担“_______________”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第二十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环境良好的场地经销“_______________”产品,确保产品在流通期内的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规范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乙方保证不以“______________”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二十六条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甲方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配合甲方有计划的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七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管理办法向指定部门进行订货,并按订单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未经许可不得跨地区订货。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业务但不得拒绝为主动来的授权区域外的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应及时与总部联系,并备有文字说明,以便于总部整体协调。

第二十九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______________公司”有关标识,停止与“_______________公司”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甲方权利

第三十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条甲方将 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最低销售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终止合同,余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条”之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甲方标准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甲方义务

第三十七条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范围内,对相同系列产品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三十八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十九条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十条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并按约定期限交付产品。并按_______________产品售后服务承诺的要求,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组织调换。

第四十一条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二条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

第十章合同终止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六条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四十七条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 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四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五十条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期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五十一条一切带有表示“_______________”或与“______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条若乙方违反第五十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自乙方执行第十一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五十五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壹份。

第五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参照______公司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书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特许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条合同总则

,甲方推出____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

,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_____________特许专卖之成员。

、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基本保证与要求

,乙方保证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以利于____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专柜使用_____________商标、商号,并以_____________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加盟费用

,按级市场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此款将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县)____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____专卖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___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_____________专卖店加盟合同。

第七条商品的进货、换货

,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按专卖店规模,首次进货量____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第一次进货由甲方统一配货。

,并提前一周传达至甲方。

,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所有进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没有人为破损及虫蚁咬坏,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诺100%退换(过季商品退货量另行协商)

,乙方收到的货物属商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20

1、合同双方

特许者: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被特许者: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乙方自愿申请加盟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 (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特许企业性质: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 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 万元。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

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 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 是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账户所在地为: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个),并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 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公司标志。

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 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 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 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 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乙方应在 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则

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21

特 许 人:C连锁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受 许 人:

(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前言:

(1)乙方认可甲方是C产品、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3)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C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4)本协议中使用的小标题,均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词应有如下含义:

C产品 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产品。

C知识产权 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标、商号、专利、外观设计、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

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画、海报、特价牌、购物胶袋等。

甲方特许乙方在

号开设C连锁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C产品。

甲方将其所有的C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C的经营活动。

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C连锁店,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得C特许经营权的前提。

连锁店内的电脑硬件及软件按甲方管理系统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购置,此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自我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连锁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并许可其经营的C产品,不能经营其他任何产品。

乙方在连锁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按甲方所制定的统一价格销售。

甲方权利

、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不按期支付货款

月及给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甲方义务:

、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并负责依约向乙方提供C产品;

(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陈列推广、电脑操作等);

,并在在乙方开店前指定当地的管理机构负责向乙方赠送一定数量的宣传推广用品(包括吊旗、吊画、海报、特价牌及购物胶袋等),赠品的数量由甲方指定的当地管理机构根据乙方铺面的具体情况来定;

、经营守则;

乙方权利:

,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

、影响乙方的销售之行为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及时给予圆满答复;

、查询产品信息及行业发展最新动态;

乙方义务

及时向甲方给付货款;

按C的统一形象要求,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装修公司进行店铺装潢),并负责装修费用,按设计要求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货架、标志、牌匾、灯箱架等辅助材料;

、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连锁店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不得经营其他任何产品,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产品价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书面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乙方应妥善保管,并负责验收后的产品质量及所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

,对经营区域内的网上客户提供服务的义务,并获取协议利润;

;或有关C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许加盟费用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以现金或汇票形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特许经营加盟费

元;合同保证金

元;合计

元。

7. 货物配送、调换及运输

甲方以进货价按每平方米X元至X元的金额向乙方连锁店提供首次配货量。

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根据乙方的市场情况统一配货,在开业X个月内某种销量不超过该品种进货总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申请调换的货物保存完好,并由甲方审批后给予一定比例的调换。

开店之日,乙方应提前天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在收到款项后,组织发货;开店之后,乙方要求甲方发货前,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安排发货;乙方到甲方指定的当地管理机构所属仓库提货,每次配货周期不少于X天。

、商号、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

、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支付货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当地管理机构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应交而未交总额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追回货款;

,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应依约向乙方发放货物。否则,按上述条款同等执行。

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应在事件发生的X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X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一般条款

,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年,从

日至

日。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甲方(特许人):C连锁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二○○一年

乙方(受许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二○○一年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22

区域特许授权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区连锁发展商: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愿成为甲方之省(市)级地区连锁发展商,甲方通过对乙方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同意乙方成为其地区连锁发展商。经双方共同协商,约定条件如下,并共同遵守:

一、区域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和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连锁体系”的区域特许经营发展商,享有在省(市)级区域使用 连锁体系开设直营店并发展区域加盟店的权利,但该项权利只能在双方已确定的 省(市)行政区域内使用。

2、甲方授权乙方使用“ ”商标(包括文字和图形)和商号,并在上述特定地区授权乙方代为发展特定区域内“ ”加盟商,并向特定区域内“ ”加盟商提供技术支持、产品配送、监督管理等项服务,甲方对乙方的上述服务支付相应的报酬。

二、特许经营授权的内容、期限及地域

1、内容:

甲方同意乙方以特许加盟的方式成为甲方的地区连锁发展商,使用甲方统一的商标、商号及整套的企业识别系统(CIS),依甲方之经营模式并按本合同及标准作业手册的规定进行本合同确定的业务。

业务范围包括:(1)、在甲方的指导下,乙方在特定省市区域内开设自己投资的直营店;(2)、发展“ ”加盟商,同时向加盟商提供管理、培训、技术支持和指导等服务,履行其区域连锁发展商的职责;(3)、在特定省市范围内经销甲方的产品,并向其区域内加盟商提供产品配送服务;(5)、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业务。

2、期限:

自公元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共 年)

3、地域和地址

授权的地域范围是: 省(市) 市(区);

三、各种费用及支付方式

1、加盟金:

加盟金是乙方加盟甲方,获得甲方商标、商号、整套的企业识别系统和管理手册的使用权并享受甲方提供的所有支持和服务,而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第一笔款项。加盟金为人民币 万元,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

2、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保证本合同确实履行的费用。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本保证金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一年内以支票或电汇等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拖欠甲方的任何款项,甲方有权以保证金中相应数额充抵。合同终止后,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区域加盟金分成

区域加盟金是指在乙方参与下,甲方与区域内加盟商签订特许合同中规定的加盟金的总和。分成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该分成作为乙方代为发展特定区域内“ ”加盟商,并向特定区域内“ ”加盟商提供技术支持、产品配送、监督管理等项服务的报酬。

4、权利金

权利金是乙方使用甲方的各项权利并得到各项支持服务而应按年度定额向甲方缴纳的费用。乙方须在每个经营年度(经营年度是指签订合同的次日至下一年度的当日)结束后5日内向甲方缴纳该年度权利金。权利金的标准为: 。

5、区域权利金分成

区域权利金是指在乙方参与下,甲方与区域内加盟商签订特许合同中规定的权利金的总和。分成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该分成作为乙方代为发展特定区域内“ ”加盟商,并向特定区域内“ ”加盟商提供技术支持、产品配送、监督管理等项服务的报酬。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商标、商号、企业识别系统及其所提供之其他经营知识、技术或资料所有权属于甲方。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区域加盟商按照规定统一使用甲方的企业识别系统。

3、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区域加盟商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住址和机构代为行使上述权利。

4、甲方负责辅导乙方运营的整体规划,包括加盟发展规划、人力资源配置、业务开发流程、经营管理方案等内容。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标准作业手册》

6、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公司及店面做营运辅导,并拟出报告给乙方参考。

7、甲方应向乙方配送其体系内有特色的、乙方享有经销权的产品。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向国家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购买。

8、为提升品牌形象与乙方效益,甲方应在全国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广告宣传。甲方在作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是指由甲方统一策划,并在全国所有农化产品营销公司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广告促销活动)

9、甲方为乙方提供关于培训、研修等服务。

(1)、甲方负责提供营运期间的各种岗位及技能培训。

(2)、培训费用分担:培训如在乙方所在地举办,则师资、教材、场地等关于训练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在甲方所在地举办,上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统一的商标、商号、管理软件、经营作业手册及整套的企业识别系统(CIS)的使用权,并有权获得甲方的营运辅导。

2、乙方有权使用“ ”商标、商号、企业识别系统及甲方所提供之其他经营知识、技术或资料。

3、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特定产品在特定区域内的经销权,并享受营销中的各种优惠。

4、乙方在经营期间为提升其经营效益及效率,可要求甲方对其提供的各种营运报表和资料,给予确切的经营分析和诊断,及时协助乙方提升管理水平。

5、乙方应自行承担营业所需之一切资金及营业上之盈亏。

6、乙方使用“ ”商标时,应与甲方提供的商标标识一致;乙方不得申请注册与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标识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为确保农化产品营销连锁店的整体外观统一风格,乙方公司及区域加盟商的装修应符合甲方企业识别系统之要求。

8、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制定的法规及政策开展经营活动,保证所销售的产品不包含假冒伪劣过期失效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同时,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发展加盟商或者经销未经甲方授权经营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经营政策和营运规章,严格执行作业手册、制度规章的规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权组织和机构的监督、指导,并对其直营店和区域加盟商的产品品质、服务品质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以维护“ ”品牌形象。

六、区域发展规划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乙方在特定区域内协助甲方发展区域加盟店不少于 家,第二年发展到 家,第三年发展到 家,第四年发展到 家,第五年发展到 家。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乙方向甲方购货不少于 万元,以后每年按 % 的比例递增。

七、知识产权的保护

1、甲方授予乙方 商标和标识的使用权。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商标、商号和标识等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2、甲方为乙方提供《 连锁店CIS手册》,并提供标准化店面装修设计指导和特定的标识用品及特定设施、设备,其施工费用、材料费用、制作费用和相关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需自行制作相关标识用品,须事先报甲方批准,严格按《 连锁店CIS手册》的规定设计制作,通过甲方的审定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不得将 商标和标志再许可任何个人或组织使用,也不得以转让、出借、转卖等其他任何形式将上述商标和标志授予他人使用。

5、乙方不得自行制作或使用与 商标和标识相似或变形的商标和标识。

6、乙方不得擅自扩大 商标和标志的使用范围,未经许可不得与其它商标及标志组合使用。如果发现第三方非法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和标识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制止上述非法行为。

7、有关甲方商标的许可使用情况见本合同附件,即《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八、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

1、乙方享有甲方统一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支持的权利,同时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广告宣传和特卖促销活动及其它统一的活动。

2、甲方在广告中列名宣传、介绍乙方,公告乙方及区域加盟店加盟连锁店成员身份。

3、乙方可以自行策划实施适合本地市场的广告宣传及促销等活动,但必须经甲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

4、乙方需要发布有关甲方及连锁事业的对外广告和宣传材料时,须使用由甲方正式提供或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资料,并按甲方指定或认可的方式进行。

九、合同的转让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但该受让者必须无条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继续承担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义务。

2、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且无须经过乙方同意,但该受让者必须无条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继续承担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

十、保密条款

1、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经营模式等内容为商业秘密,乙方对此有保密义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记录或者以其他方式将上述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乙方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不得将其所知道的甲方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式等向他人透露。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非双方所能控制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全部履行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10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十二、续约和终止

1、如乙方要求续约,其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可自主选择是否与乙方续约,并有权对合同内容加以变更。

2、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将属于甲方授权使用的物品交还甲方,包括属于甲方提供给乙方之设备物品及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有关文件、手册、资料及招牌等。

十三、违约责任

双方应该真诚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四、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十五、 其它

1、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及双方协议修改之内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4、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代表人: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23

第一章 总 则

101 为规范 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 (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103 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高效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 [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 [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有偿服务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 [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 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 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 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 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 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 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 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 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 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 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 (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取合理费用。

702 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 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 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收费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 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 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 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 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 供热价格

1001 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 供热安全

1101 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加强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加强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 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 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 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 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 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己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 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 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 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于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 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 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且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 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 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 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 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方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季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1602 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 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 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收费、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

1801 甲方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 乙方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 。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确属乙方的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 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协议的变更

1901 协议的变更

除非经过甲、乙双方就协议内容的变动协商并书面达成一致,否则任何情况都不构成本协议的变更。甲、乙双方可以采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书面协议的方式修改本协议。

1902 协议执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况出现时,甲、乙双方应当在情况发生或将要发生的60日内完成协议的修改:

(1)出现新型可替代供热之能源;

(2)供热工程施工或技术运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3)有关供热事业的法律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4)导致供热价格波动超过30%以上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构成不可抗力的行为、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行为、事件或情况:

(1)火灾、水灾、干旱、爆炸、闪电、暴雨、台风、龙卷风、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灾;

(2)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暴乱、封锁、叛乱、公敌行动、入侵、禁运、贸易制裁、破坏或恐怖行动等严重威胁;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个别用户缺乏资金支付应付款项,除非发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况;

(3)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

(1)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24小时)通知另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2)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48小时)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以及预计的持续期间,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3)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在任何时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进展及其预计结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够部分或全面恢复履行其义务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责

一方出现不可抗力且尽到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无须对其延误或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2101 协议争议的协商

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协商应当在争议发生的60日内举行。60日内未能就争议解决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失败,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协议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2102 仲裁或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210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第二十二章 附则

2201 协议文本

本协议连同附件均用中文书写。正本贰份由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副本 份仍由上述各方各执 份。

2202 协议签订

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订授权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之程序。

2203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204协议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其进行解释。

2205 协议附件

截止本协议签订日,本协议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热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附件二: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附件四:乙方与用户的供用热合同样本

附件五:供热技术规范和标准

附件六:供热安全管理标准

附件七:供热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方法及标准

附件八:供热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九:特许经营期限期满乙方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

附件十:甲方签约授权证明

附件十一:乙方签约授权证明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24

甲方:交通运输局

乙方:*有限公司

为了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社会改革、发展成果,感受党和政府的关爱,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__年第5号)、《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县委政府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要求和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__〕37号和〔20__〕2号决定,经招标确定*有限公司为道路旅客运输独家经营单位(中标等相关文件附后),负责我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和经营工作。经双方协商,就相关事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如下:

第一条 特许经营内容及有效期限

1、县域内原有126台农村客运车辆及经营权由乙方进行收购,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

2、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许可乙方相关经营范围、期限,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审验。许可经营期限届满前一年,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延长许可经营期限。

3、乙方在被授予特许经营权,且完成所有车辆收购后,作为唯一的道路运输企业,享有在独家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营运及相关业务,以获取合法利润的权利。

第二条 政策保障

1、甲方支持乙方依法享受国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各种道路旅客运输行业扶持政策及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统筹安排,重点扶持。对投入运营的车辆给予每年每车5万元运营补贴或按实际运输成本和车辆数予以补贴。

2、甲方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资金支持和补助补贴。争取的资金做为企业再发展和投入,不能因争取到了而取消和减少县政府的经营补贴资金。

第三条 特许经营服务的质量标准、安全管理、行业规范

1、服务质量标准 :按照《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执行。

2、安全管理及行业规范: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和《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 改造计划及运营方案

1、车辆投放及线路开通。乙方投入运营后,首批投入20辆纯电动公交车辆,开通―邢襄古镇、抗大路―浆水公交线路;按照交通发展规划如期投入所需的全部纯电动的公交车辆,依次开通邢左线―路罗、邢和线―将军墓、―宋家庄、邢昔线―宋家庄等主线,实行公交运营模式。现有的农村班线实行农村班车运营模式,实现县域内公交和班车并行经营;公交车、班车配置空调、语音报站、刷卡器、全智能支付、北斗动态监控、视频监控等设施。

2、首末班:冬季首班运营时间6:30,末班运行时间17:00;夏季首班运营时间6:00,末班运行时间18:00。运营时间由乙方根据县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季节与运营实际适时调整。

3、发车间隔:公交发车间隔20―40分钟/班,高峰时段、节假日及春节期间,根据需要增加班次。

4、公交票制:公交票价执行阶梯式票价,遵守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票价。

5、建立智能公交系统,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动态地获取实时交通信息,实现对车辆的实时监控和调度。方便公众出行、提高营运效率和服务水平,缓解目前城乡交通拥堵状况。

6、运营管理:专业化管理,精细化服务。

乙方将各线路运营质量每日上报甲方,对运营趟次完成率、首末班准点率、发车准点率、安全事故、有责事故等每日形成数据报表。公交车刷卡器实现银联卡联网。

7、协调*市公交公司退出西部山区经营线路,以便更好调整服务力度,更好的方便旅客便利出行。

第五条 公用设施的管理、维护、建设

1、由乙方垫资建设纯电动公交车停放处、保养处、充电处、职工办公楼、司乘公寓等的建设。公用设施建成后,由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待第三方评估完成后进行回购。

2、乙方负责站亭等客运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确保其能够满足交通运输发展需要。甲方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的公用设施建设提供审批手续和上级及其它有关部门的资金补贴和投入。

第六条 甲方的职责

1、监督乙方履行法定义务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2、对乙方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3、受理公众对乙方的投诉。

4、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况下,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

5、加强市场监管,打击非法营运、包车等无审批程序擅自运营车辆,规范公交服务市场行为。

第七条 乙方应当履行的责任

1、在政府公共资源配置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实施企业年度客运经营计划。

2、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组织企业安全生产。

3、为社会提供足量的、符合标准的优质服务。

4、执行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的服务价格标准;

5、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6、按规定的时间将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等报主管部门备案。

7、加强对营运车辆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确保车辆、设施完好并符合城乡公交发展要求。

8、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合理的服务建议。

第八条 乙方的服务承诺及承担的社会义务承诺

1、乙方的服务承诺:把公交打造成政府满意的公交服务的样板工程。

2、乙方承担社会义务的承诺:离休干部、七十周岁以上老人和三级(含三级)以上残疾人凭证享受免费乘车;现役军人、伤残军人享受免费乘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优惠乘车政策。

第九条 紧急调用权和处置权

1、在社会发生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在合理的限度内,根据需要调用乙方的车辆、人员、公交设施及物资;决定临时调整乙方线路和采取其他必要且合理的紧急措施,对不服从调用和紧急处置的,甲方可以强制实施。

2、依照前款规定调用车辆、公交设施及物资的,在紧急情况结束后应及时归还,由此发生的费用、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承担政府其他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4、本条“紧急情况”是指:

(1)发生骚乱、暴动、上访、静坐、游行、示威、集会等群体性事件,或举行大型会议、赛事、演出、纪念等团体活动、迅速疏散、运送人群。

(2)抢险救灾,避免公共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 特许经营权的变更、延续、提前收回、临时接管、终止

1、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若需变更协议内容的,双方应当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2、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提前一年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甲方同意解除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服务。

3、甲方根据发展需要调整规划和本协议时,应充分保障乙方的合理利益。

4、乙方须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前一年,按照规定申请延长特许权期限,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延长特许经营优先权。甲方应在考虑保证乙方人员、资产及服务连续性的前提下,给予乙方延长特许经营权的优先性。

5、乙方在经营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

(1)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照公交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2)擅自转让、出租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3)未经公交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停业、歇业,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秩序和安全的。

(4)疏于管理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6、因公共利益需要,政府调整规划,造成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发生变更或者终止时,甲方对乙方资产按第三方评估或协议进行合理处置、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必要的安置,以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在特许经营权变更或终止程序完成前,乙方应保证公交服务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第十一条 履约担保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日,向甲方出具一份由甲方认可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义务的担保。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违约或无故提出终止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风险分担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组织企业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特许经营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罚款、经济赔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 协议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包括因政府管辖权变更调整),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对本协议的履行已无任何保障或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

4、本协议约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出现的。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不因政府和相关部门撤并及管辖权的变更归属而发生变化,要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和本协议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双方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接上页,此页无正文)

授予方(甲方): 接受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25

特许人(甲方):

受许人(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为了在经营活动中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经过认真协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合同下列名词的含义

:是指 的产品专利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企业VIS视觉形象系统、特许经营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关的电脑软件等。

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同意设计的店面形象、旗帜、吉祥物、标志、图案、广告画面等。

商品:是指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和甲方取得经销权的商品。

第二条 特许经营的区域保护范围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区(县) 镇(街道)的管辖范围内开办 特许经营店。

区域保护范围:县政府所在的镇、县以下的镇,每镇只开一家 特许专营店。县级市的市区、中等城市的区,每区只开两家 特许专营店。1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区,在每个街道办事处的管辖范围内只开一家 特许专营店;区辖镇、市辖镇,每镇只开一家 特许专营店。

第三条 特许经营方式

甲方将其所拥有的商品、品牌、商标、标志、 特许专营店的商号、 企业的VIS视觉形象系统、特许经营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关的电脑软件等,以签订本合同的形式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

乙方自筹资金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设立 特许专营店。在当地工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在统一商店形象,统一由甲方提供商品,并且可退可换的情况下,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乙方在经营期间享有特许专营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特许专营店统一的标准及规范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经营的商品进行建议性调配。

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情形有监督和制止的权利。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商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甲方为了更好的履行本合同,专门设立 全国连锁总部,是甲方的具体办事机构,代表甲方前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行驶相应权利。如 全国连锁总部违约,就是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义务

负责 特许专营店的商品组织、开发和生产,甲方依约向乙方提供商品。

甲方向乙方提供 特许专营店专业指导(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面设计方案,并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 特许专营店经营用品、宣传用品等。

甲方负责制定和修改 专营店营销策划方案。

如乙方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甲方要按每年度超额完成部分的3%进行返利,超额5万元以上按4%进行返利。

甲方的网站、书刊和其他宣传品无偿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向甲方订购许可其经营的商品,并在合同约定区域内开展经营业务。

乙方有权拥有特许专营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乙方负责特许专营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授权区域内发展分店。

乙方自行发展的分店,进货量可作为乙方的进货量。

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将甲方许可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有权要求甲方按每年度超额完成部分的 %进行返利,超额 元以上按 %进行返利。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销售任务并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返还特许加盟保证金。

乙方义务

乙方自己配置全国直拨电话机和传真机,有条件的还应配置计算机及上网电子邮箱等联络设备,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乙方按 特许专营店的统一形象装修。由甲方提供店内外装修的装修图纸、店面灯箱制作图,乙方结合专营店实际情况可作出具体的装修调整,并保持 特许专营店的整体风格和色彩。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自行在当地办理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完税手续。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和处置,与甲方无关。

为确保各特许专营店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乙方在开业后一个月内,必须将转移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张)、店面照片(六

张)和专营店具体地址以邮件方式至甲方。

乙方在特许专营店内主要经营由甲方提供的商品,如自行补充销售其他商品,须保证商品的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有损甲方形象的商品。

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没有在甲方进货,视为乙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也不享受本合同的权利。甲方即可撤销乙方的特许经营权。

乙方应该完成销售定额为:第一年为 元,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

乙方应该积极参与甲方同意组织的市场营销推广及其他有益的活动。

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商品经营所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必须于收货当天起三日内进行商品的数量和质量验收。商品由于质量问题应在一个月内返回甲方仓库(详见合同附件二)

如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权,必须向甲方递交书面的转让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转让方)和受让方必须到甲方办理特许经营权转让手续。

第六条 特许加盟保证金的收取与返还

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加盟费。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 交纳特许加盟保证金 元。交纳特许加盟保证金的目的,是表示乙方保证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因此全面享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

特许加盟保证金的返还:甲方在合同期内分三次返还乙方。当乙方第一年累计进货量达 元时返还 元;当乙方第二年累计进货量达 元时返还 元;当乙方第三年累计进货量达 元时返还 元。的第一或第二年度未达到约定进货量,但在第三年累计完成了总进货定额,甲方在第三年度全额返还保证金给乙方。

如乙方没有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进货量,就不能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26

特许者:Q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特许企业名称:(以下简称特许企业)登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职务:特许企业性质:经营地址:邮政编码:

、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万元。,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是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并定期进行再培训。《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原料及工具。、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Q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Q公司标志。、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乙方应在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商标、招牌和资料等;,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中山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年,自20xx年6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则

,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27

甲方(特许方): 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受许方):

第一章 总 则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 品牌系列服饰授权乙方在 省 市 街道(以店铺为中心半径 公里,商场专柜除外),独家特许经销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授权许可

1、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指定范围内独家经营甲方品牌系列服饰,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经营的范围内不得另行设立经销商,但是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经营,甲方有权另行安排。

2、本合同中许可权指甲方同意乙方以全资形式,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开设专卖店,且只以零售方式独立经营。

3、许可权不包括:制造、批发、邮购、寄卖及任何形式的直销、传销或推销等许可权范围外的权利。

第二条 合同保证金

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履行本合同书之保证金,本合同以乙方支付保证金为成立的必需条件。

第三条 供货价格

1、 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的品牌系列产品只能在双方约定的市场区域内销售,乙方同意甲方以下二种价格方式供货

A,供货折率为甲方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统一市场零售价的 起供货(特价类货品及辅料除外) 。

B,甲方按指定的供货价供货给乙方。

2、上述甲方的二种供货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3、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经营性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双方约定自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天内乙方必须保证店铺开业,如逾期,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条 品牌使用

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使用专卖店的名称。

2、乙方经销点选址在 市 街 号,营业面积为 平方米。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变更店铺地址及面积或开设新的经营场所均属违约行为。

3、乙方从甲方所获得的特许经营权不得私自转让买卖,对于乙方私自转让特许经营权而开办的经销点,甲方不予承认,视为乙方违约,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4、乙方经销点内只能专卖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及与商品有关的配饰品。乙方从甲方所进货品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售其它区域市场,否则视为违约。

5、甲方品牌的商誉系甲方无形资产,乙方在本合同期内须维护甲方品牌的商誉。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品牌商誉的行为,对甲方品牌商誉的宣传须限定于本合同所指定的专卖区域内,不得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标专用权,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转向(如资产重组),需向甲方申报并获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违约。

第三条 店铺装修要求及货架款返还

1、店铺确定后,为配合品牌形象的全国统一,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平面图,甲方负责店铺形象,装修图纸等设计工作,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和规定进行店铺装修。乙方必须在设计图纸确认后先支付货架全款。

2、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权为乙方安排配置的货架、模特、灯具,许可经销名称的招牌字样(以下简称“家私用品”)有关项目、型号、数量等由甲方决定。 乙方负责家私用品的运输,安装费用以及日常维护,翻新和增补,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合同期内,乙方如因经营需要对营业场地作整体或局部的装修、翻修,需经甲方审批后按设计图纸严格实施。

4、货架款返还:

A,甲方所提供货架的货架款,甲方分三年三次返还,第一次返还30%、第二次返还30%、第三次返还40%:第一次返还在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一年后,且乙方在这期间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终止合同,第二次在满二年并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给予返还,第三次在满三年后并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给予返还。

B,乙方在甲方审批确定的重点拓展区域的地级市开设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专卖店,按照加盟政策规定装修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可向甲方申请分两年两次各返还50%货架款,未经批准的地级市,县不享受此政策优惠。

C,上述返还均为到期日后一个月内,甲方把款项打进乙方在甲方公司开设的帐户中,并用作冲抵当季货款。

第四条 关于商标及商品

1、乙方发现假冒的商品,或者他人使用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公司、商店或商品名称并足以造成误认的,应该及时通知甲方,并主动协助甲方调查取证,不得擅自采取任何不利于甲方的行为。

2、乙方不得制造存储、经销,隐匿假冒的商品,也不得为上述行为提供任何帮助和便利。

第四章 市场拓展

1、乙方如开新店甲方应给予支持及跟进拓展。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而私自向其他市场供货,开发任何形式的专卖店或批发网点均属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承认。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章 物流管理

第一条 货品订购

1、甲方以铺货形式向乙方店铺提供产品,为保证专卖店的品种齐全之形象。所配货品基数及品种乙方全部不得更改,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申报补货。

2、乙方可在甲方不定期举办的订货会订货,乙方必须在订货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订货金额的20%订金才能得到入货保证,否则甲方不保证乙方所订货物之数量。乙方所支付的订金在该批订货最后一批货品发货时转作货款支付。

第二条 货品运输

1、为使货品能快速、安全、准确运抵乙方销售市场,原则上要求乙方亲临甲方提货。如乙方不能亲临提货,乙方可指定相关的货运单位并授权甲方人员办理托运手续,但甲方人员不承担运输风险及费用,发货数量以甲方的出库单及指定的物流公司开具的托运单为准,乙方在收到货物后24小时内核查,并亲自或授权其他人在托运单上签收确认,否则,如有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2、退换货方式:

A、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B、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C、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第三条 货款支付方式

不论是由甲方配给乙方专卖店的货品基数或者是乙方自订之货品,甲方每次出货给乙方,乙方必须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先行支付货款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收到款后,三天内安排发货给乙方。

第四条 货品包装

乙方从甲方购置的货品,每件服饰均免费配送塑料外包装袋。

第五条 价格及促销管理

1、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中国境内统一零售价进行售卖甲方货品,不可以自行上浮价格。如甲方查出乙方有上浮甲方规定的中国境内统一零售价,则视为乙方违约,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

如乙方因销售情况所需对甲方货品进行打折处理时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及处理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行,否则视为违约。

2、甲方公司进行统一的促销活动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相关陈列要求对店铺进行布置,并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对甲方相关意见反馈表进行认真填写回传。

3、乙方店铺自行开展促销活动时应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方可执行,相关陈列宣传品必须是由甲方公司统一设计。

第六章 培训支授

1、合同签订后,乙方可选派有关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接受培训,受训期间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投入运营后,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店铺做员工培训,指导有关物流管理、卖场陈列、信息及财务管理等。

2、甲方人员在乙方店铺工作,乙方须负责安排甲方人员的伙食及住宿。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一条 报表制度

1、为使甲、乙双方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货品进销存信息情况,乙方须每日向甲方报告销售报表。另外,甲方不定期对乙方所存货物进行一次盘点,如乙方不及时提供相应报表,甲方则取消对乙方的各项优惠待遇,甚至终止合同;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每月定期的财务核对工作,并将核实结果于收到甲方核对报表之日起三天内传真至甲方财务部。

第二条 商业信息

乙方不得随意泄露专卖店的销售情况、库存资料及甲方所提供的文件、传真、图片、电子邮件、宣传资料及培训手册等,否则属违约行为。

第八章 广告事宜

1、甲方在媒体上自行设计、发布的广告,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资料、手册,数量由甲方确定。如乙方有超额部分需求,则由甲方以成本价提供给乙方。

3、乙方根据经销点所在市场状况,由甲方负责设计,发布的广告或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策划及实施的活动,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章 商业秘密的保护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的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

2、甲方的各类传真、图片、通知、信函及电子邮件、宣传及培训手册,各类数据及分析报告等。

3、甲方的生产、销售网络。

4、甲方未推向市场的服装款式、促销方式等。

5、其他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能够给甲方带来利益的信息、数据及其他载体。

6、上述内容在任何时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自行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展示、传阅或复印。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交国家司法机关。

第十章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乙方续约,需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如乙方未按时提出续约申请,甲方有权决定将乙方所在地的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

第十一章 合同终止

第一条 自动终止

1、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若乙方未书面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第二条 违约终止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章中的任何一条约定,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2、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九章约定的行为,即视为严重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并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 乙方因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使店铺消失,而未能在三个月内重新开设经甲方确认的店铺的;

(2) 乙方的股权转让、兼并、分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影响到本合同履行的;

(3) 乙方或乙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欺骗甲方或对甲方实施不正当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第三条 终止程序

1、甲乙双方如需终止合同,终止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属违约,另一方可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天内,将双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文件、手册、规章、通知、由甲方免费提供的一切陈列用品和美术用品以及其它企

业识别系统等相关企业资料归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将户内外广告招牌、店铺形象标志等拆除,并将拆除后的照片提供给甲方。乙方的所有货架、收银台、模特道具以及经销名称的招牌等陈列用品及家私用品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3、乙方履行上述2款所列义务后,甲方将乙方在甲方财务系统的货款及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二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以将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签订地是 。

第十三章 法律效力

第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协议以附件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双方在此之前签署的其它协议合同,凡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一律作废,本合同所列条款为准。

第十四章 声明条款

第一条 乙方清楚地知悉甲方授权的经营范围及权限。

第二条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条款向乙方做了说明,乙方对本合同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清晰并充分理解。

甲 方: 服装有限公司(盖章) 乙 方:(指模)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店铺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28

1、合同双方

特许者: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被特许者: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特许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 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________________ 万元。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________________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________ 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 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 是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账户所在地为:________________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________________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________________个),并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________________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 _______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________________公司标志。

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 ________________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________________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 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 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_______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 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17、附则

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29

特许人(以下简称甲方):璧山县香锅依然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特许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经乙方提出申请,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以下条款:

一、特许加盟内容

1. 经甲方正式授权后,乙方可以在县 区开设壹家分店,名称规定为:水浒耗儿鱼火锅 市(县) 店。

2. 经甲方正式授权后,乙方可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及专有知识产权,有效期限为年。

3. 为了保证璧山县香锅依然饮食文化有限公司连锁支持体系的正常运转,乙方在支付权益金后即可享受总部的后续支持。

4. 甲方将在本合同签约手续完成后提交正式授权书给乙方。乙方在获得甲方的正式授权书后方能被视为甲方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者。甲方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乙方应将该分店的完整登记注册材料(复印件)于开业一周内交予甲方归档备案。

二、加盟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加盟店基本资料

设店规模:平方米; 设店等级:型店;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2.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金,在取得甲方的正式授权书之前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并在签订合同二十四小时内,把加盟金和履约保证金一并汇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上方可生效(其履约保证金将于本合同正常履行届满后无息返还)

3.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权益金元整),按季度需提前15

天缴纳(按照开业时间起计算)

4. 乙方应按甲方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企业形象标准(VI系统、装修风格等),装修设计必须由甲方设计师统一设计,装修设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其取费标准按照6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合计为: 元(大写: 元整),在合同签订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形象系统标准,管理模式标准,技术质量标准,并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供《管理手册》、《中高层管理手册》、《人力资源管理手册》、《营销手册》、《厨房管理手册》、《财务管理手册》等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2.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派员协助其进行分店筹备、规划、营建、办理开业,后续店面管理事宜等,乙方须提供甲方外派人员的交通,食宿以及相对应岗位人员工资和补贴。

3. 甲方有义务指导乙方解决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但需要乙方提供相应的资料和相关人员的配合)

4.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员工提供职前教育/培训(甲方认为乙方必须培训的人员,需到总部全面接受系统培训;如果需要到乙方进行培训,甲方人员的工资、差旅、食宿等需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受训合格后经甲方评估认可后方能入职。乙方所有的受训人员的食宿费由乙方负责。

5. 甲方指定专人到乙方负责锅底相关技术工作,薪酬由乙方支付(签订合同之日计算半个月之后薪资由乙方支付) ,甲方指定专人必须在8个月之内撤回

6. 乙方必须派相关人员到甲方学习锅底相关技术工作

7. 璧山县香锅依然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为保证和统一全国加盟店的锅品质量,甲方负责向乙方统一配送必需的半成品

① 如锅底底料及部分原材料;

② 一次性调和油;

③ 一次性罐装调料;

④ 水浒耗儿鱼专用鸡精、餐具、工作服;

⑤ 桌椅、灯具等(如在当地市场能够找到或定做一样的,甲方不要求乙方,如乙方不能找到或定做,甲方可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非经甲方正式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外购或生产(加工)半成品及部分原材料,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通告、警告,最终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8. 甲方有权对连锁系统的各类管理手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订,乙方有提出相关建议权,以促进连锁事业的不断发展,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9. 甲方不得无故停止对乙方的物料配送,并保证质量(因乙方仓储或使用不当导致物料质量发生改变,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否则视为违约。

10.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所拥有的商标与知识产权。

11.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广告语、美术形象、图片、文字等内容(更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否则将视为严重侵权违约,甲方有权追究其侵权违约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 乙方必须对甲方的品牌形象负责,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商誉的行为,否则视为违约,并无条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3. 乙方因业务需要有权要求甲方派管理员支持工作,甲方应尽量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甲方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以及相对应岗位人员工资、补贴由乙方负责。

14. 未经甲方正式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食品的用途和口味、风格及技术质量标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或终止本合同。

15. 乙方独立经营、独立核算、所发生的债权债务、责任事故、侵权纠纷等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6. 非经甲方正式书面许可,乙方擅自另开分店,改变经营面积、变更经营地点或法定代表人、转让分店、无故歇业、许可他人使用甲方商标或以分店名义对外发生法律行为等,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17. 乙方不得在市场购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和回收以前用过的产品。如有违反,出现的一切问题与事故均与甲方无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18. 乙方应恪守商业秘密,不得将任何甲方的技术、经营管理文件或内容泄露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四、违约责任

1. 乙方违约而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以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仍未改善或补正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做好财务结算事宜,如有拖欠任何应付款项(包括违约性罚金),甲方有权从保证金抵扣,直至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权异议。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若决定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赔偿、补偿。

① 乙方私自外购(制作)所需锅底原料和其他甲方指定配送的原材料和设施设备等物质; ② 乙方因安全、卫生不合格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多次受到投诉、媒体曝光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响甲方品牌形象,造成恶劣影响。乙方如有违反以上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合同期限与延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合同届满时乙方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导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或履行合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解决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必要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含齐缝章)后成立,乙方将特许加盟金和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本合同自动生效。

甲方:璧山县香锅依然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篇30

101 为规范 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 (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103 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高效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 [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 [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有偿服务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 [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 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 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 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 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 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 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 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 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 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 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 (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取合理费用。

702 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 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 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收费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 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 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 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 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 供热价格

1001 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 供热安全

1101 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加强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加强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 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 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 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 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 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己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 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 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 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于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 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 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且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 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 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 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 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方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季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1602 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 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 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收费、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

1801 甲方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 乙方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 。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确属乙方的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 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协议的变更

1901 协议的变更

除非经过甲、乙双方就协议内容的变动协商并书面达成一致,否则任何情况都不构成本协议的变更。甲、乙双方可以采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书面协议的方式修改本协议。

1902 协议执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况出现时,甲、乙双方应当在情况发生或将要发生的60日内完成协议的修改:

(1)出现新型可替代供热之能源;

(2)供热工程施工或技术运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3)有关供热事业的法律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4)导致供热价格波动超过30%以上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构成不可抗力的行为、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行为、事件或情况:

(1)火灾、水灾、干旱、爆炸、闪电、暴雨、台风、龙卷风、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灾;

(2)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暴乱、封锁、叛乱、公敌行动、入侵、禁运、贸易制裁、破坏或恐怖行动等严重威胁;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个别用户缺乏资金支付应付款项,除非发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况;

(3)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

(1)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24小时)通知另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2)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48小时)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以及预计的持续期间,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3)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在任何时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进展及其预计结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够部分或全面恢复履行其义务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责

一方出现不可抗力且尽到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无须对其延误或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2101 协议争议的协商

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协商应当在争议发生的60日内举行。60日内未能就争议解决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失败,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协议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2102 仲裁或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210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第二十二章 附则

2201 协议文本

本协议连同附件均用中文书写。正本贰份由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副本 份仍由上述各方各执 份。

2202 协议签订

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订授权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之程序。

2203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204协议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其进行解释。

2205 协议附件

截止本协议签订日,本协议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热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附件二: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附件四:乙方与用户的供用热合同样本

附件五:供热技术规范和标准

附件六:供热安全管理标准

附件七:供热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方法及标准

附件八:供热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九:特许经营期限期满乙方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

附件十:甲方签约授权证明

附件十一:乙方签约授权证明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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