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会进行安置房的转让,当进行转让时需要签订转让协议书。下面林滨芹网小编给大家带来安置房转让协议书,供大家参考!
安置房转让协议书范文篇一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协商一致,共同做出以下约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将防城港供电局职工团购房(明珠园)一栋一单元11104号98.24平米房屋指标(下称“指标”)一套转让给乙方,转让费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整)。
2、甲方已与20xx年1月25日以甲方名义交纳团购房报名款叁万元整(30000元整),故该报名款和转让费共陆万元整(60000元整)由乙方于20xx-11-23日之前支付到甲方的建行帐号4367-4234-9211-后,相关的权利属于乙方。
3、甲方与乙方签订此《购房指标转让协议》,在乙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乙双方均认可用甲方名义交纳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乙方是实际出资人与房屋团购指标享有人。
4、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交款手续。
5、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友好协商。
2)诉至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6、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退还乙方所付所有费用,赔偿乙方损失贰拾万元整(20xx00元整)
2)乙方违约:乙方所付所有费用归甲方所有。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8、本协议自20xx年11月23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安置房转让协议书范文篇二
甲方(销售方):
甲方家人(授权): 乙方(购房方): 协议内容:
甲方作为地址位于 安Z房的所有权授权代表人,甲方在此合同书上签字即全权代表其家庭成员行使此房屋的所有权转让和处Z事宜,也代表其家庭成员全部认可并授权给甲方来代表自己转让出售此房屋,并一致同意将此房屋的居住、处Z、支配及产权证等所有权按时转移给乙方所有。
现甲方自愿将此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就相关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售价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房屋售价已含进户的煤气、水、电、光纤、电话等入户费用和配套设施费用。
二、乙方于 年 月 日已向甲方支付房款 万元(大写为 万元),已付清所有款项。若有余款 万元(大写为 万元)在乙方取得房屋产权证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若无余款则此条作废)
三、甲方必须保证此房合法无争议,无第三者主张权利,在交易时属甲方人员 所有,且甲方有权买卖此房。甲方应确保该房屋无任何经济纠葛,该房屋未抵押、不是担保物,如存在上述状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并确保该房正常使用,无承租人,如有承租人,应保证其不主张优先购买权。并不得影响交付房产给乙方。
四、甲方应在协议签订后,即时将房屋交付乙方,由乙方行使房屋处Z权、支配等所有权利。
五、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乙方所购得甲方的房屋已属乙方私人财产,如以后该房屋的市场价格发生任何变化(包括在没有领到房屋产权证时),甲方不与乙方发生任何经济纠纷,否则甲方应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甲、乙双方成交后,此房的一切权利全部转到乙方名下,属乙方所有。该房屋拆迁后的安Z补偿待遇由乙方享受,安Z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协助乙方取得房屋产权证,在房屋产权所有证没有办理下来时不影响乙方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行使,也不影响此房屋拆迁赔偿由乙方作为唯一拆迁赔偿利益享受人的权利。
六、因该房屋涨价,如甲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无效或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且是法院明文判定此合同无效或任何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享有关于此房的居住、处Z、所有权的,甲方自愿承担全部过错责任,并赔偿该房屋的装修费、评估费及因该房屋引起纠纷而支出的误工费、律师费、公证费,并且甲方补偿乙方该房屋评估后的
市场价差额部分,并且还要以该房屋交易总价款的三倍金额作为损失赔偿给乙方。若甲方未及时支付,或乙方无法取得此房屋的产权所有权证时,乙方有权申请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强制执行或申诉以甲方名下财产折算现金支付赔偿给乙方,起诉、仲裁、公证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自甲方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应在三个月内协助乙方办理乙方名下的房屋产权证,若甲方无故拖延,应承担按争议或拖延时房屋所值的市场评估总价格等同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如因国家政策原因不能直接办理乙方名下的房屋产权证,甲方应将该房屋产权证交乙方保管,若该房屋未能取得房产证,该房屋的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房屋,否则甲方将承担过错责任,过错责任同(六)。若甲方或甲方家人以任何形式或理由阻碍、抵制或起诉这份合同无效、房屋买卖无效或拒绝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转移甲方也应按此类争议时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总金额的三倍金额赔偿给乙方。
八、甲乙双方签订该房屋买卖协议后,甲方不得再将该房屋卖给他人,并不得将产权过户给他人或将房屋抵押,否则将承担过错责任,过错责任同(六)。
九、甲、乙双方签订该房屋买卖协议后,乙方不得无故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否则将不退还乙方购房价款。
十、该房屋从转让之日起,因此房以后所发生的过户手续费用、税费、办房产证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承担经济责任,今后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
十一、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应将与该房屋有关的所有票据、证件、资料全部交予乙方作为凭证保存。甲方应对涉及房屋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甲方交付的资料系虚假、伪造、不真实、不完整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按此类争议时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总金额的三倍总和赔偿给乙方,同时以此金额以三倍银行贷款利息核算利息一起支付给乙方,利息从本合同签定日起计算至甲方付清全部本息为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共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成都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签约各方均有约束力。
注: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必须付对方合同违约金 万元(大写: 整)。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家人(同意授权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置房转让协议书范文篇三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方现将位于贺兰县城小区的一套安置房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一事签定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安置房属宁煤集团分配的房屋,由宁煤集团统一分配给甲方在贺兰县城小区的房产,房号为C区29号楼2单元602室,住房面积为120.79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现未办理产权证。
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宁煤集团分配给甲方的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其他权利瑕疵。转让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以甲方名义一次性付给城售楼部人民币大写:,小区物业储备金人民币元,大写:。不含上交房产局百分之一的建房维修金,装潢保证金和装潢垃圾清理费等,此费用由乙方另付。
四、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将转让款一次性交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元,大写:。
五、乙方付清所有房款后,甲方将持有的《安置房协议书》原件及相关资料一并交由乙方保管,并将安置房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六、关于该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及过户,待以后政策能够办理的情况下,甲方将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办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条款:合同签订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反悔,必须征得乙方同意,甲方返还乙方房款并处以房款总额的100%违约金;如乙方反悔,甲方扣除房款总额的100%违约金。(甲方承诺若是反悔就在违约金的基础上,十倍的赔偿于乙方,另加房款。)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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