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发展为目的,把视察和调研工作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工作来抓,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政协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视察和调研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政协富有特色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原则,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发展为目的,把视察和调研工作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摆在突出位置,在实践中,积极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使视察调研工作的质量不断提高,在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和重点工作的推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深入思考,把握内涵,力求视察调研的有机统一
正确理解并处理好视察和调研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在两者关系的把握上,我们认为,视察与调研虽有区别,但又有联系,两者互相渗透和包含。两者的共性在于,都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要务,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同时也应该看到,视察与调研有其个性差异,主要表现在:在功能定位上,视察具有巡视察看、检查指导、直接推动工作的含义,侧重于进行咨询建言,体现民主监督;调研则主要是摸清真情、研究问题、找准对策、提出建议,突出参政议政。在内容安排上,视察一般带有综合性特点,一次活动可同时安排若干内容,即使是单项内容的专题视察,也主要侧重于对已知工作的深化和推动;调研则主要侧重于对某一未知问题的探讨,着眼于了解真相,探索规律。在作用时效上,视察侧重于检查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行动在决策后,着眼于推动决策目标的实现;调研则主要在于发现问题、提出对策,重在决策之前,立足于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综上分析,从视察和调研的共性看,两者的目标和方向一致;从视察和调研的个性看,两者的差异是相对的且具有互补性。视察和调研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和互补性为我们在实践中的有机结合奠定了基础。因此,在视察和调研活动的开展上,我们采取了有机结合、既分又合的办法,即根据课题内容需要,对小型或专项课题,一般采取单独开展视察或调研活动的方式,而对涉及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大型课题和综合性课题,则采用视察和调研并举的方式。这种统分结合的办法,既整合了资源、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又确保了视察调研的质量。
二、创新求变,改进方式,努力提高视察调研质量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昌盛的不竭动力,政协视察调研工作也不例外。为了进一步拓展、丰富视察调研组织形式,我们在总结和继承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方式方法。一是建立重点视察调研课题领导领办机制。每年县政协常委会都要确定2—3个重点调研课题和若干重点视察课题,对于这些课题,我们始终坚持每个课题都由主席或副主席任组长,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依托专委会和界别,整合政协参加单位和各领域专家、学者的智力资源,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视察调研,初步形成了课题组长主动与县委、县政府领导沟通联系,有关部门选派人员参与,共同研究和推进视察调研的工作格局。二是开展专委会交叉视察调研。打破界别分割现象,根据委员的工作岗位、居住地域等因素划分出7个专门委员会,各专委会既可以单独组织视察调研,也可以根据主题联合其他专委会共同视察。建立了四个政协工作乡镇联络委员会,按照属地原则,划分成四个片区小组开展活动,解决了离县城较远的政协委员难以参加活动这一问题,为委员参政议政搭建了平台。另外,还将部分课题的视察和调研任务分配给专委会,就本界别委员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视察,突显了小型、专项、节约、实效的特色。三是与党政部门联合视察调研。党政部门处在工作线,了解现状、掌握政策,同党政部门密切配合,研究一些重要课题,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思想和政策措施。对重要的课题,我们都邀请部分相关部门的领导参与,在工作中互相沟通,达成共识。因为政协的视察调研比较客观,质量较高,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每年都主动把一些重大的课题交由政协来调研,听取意见和建议。如今年,县委、县政府将“专业市场建设”、“饮用水安全问题”等课题交给政协调研,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在深入调研、科学分析和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高质量的具体建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认可。四是开展上下联动视察调研。省、市、县政协委员开展联合视察调研,既有利于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又有利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使所提意见建议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视察调研的水平和质量。因此,无论是上级政协安排给县政协的视察调研任务,还是我县组织的视察调研,我们都会根据课题内容,特别是对主题相近的课题采取省、市、县委员联动的方法,既提高了质量,又避免重复视察,节约了成本。今年上半年组织在长省、市和部分县政协委员开展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视察,三级政协委员在视察过程中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商大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五是与人大合作视察调研。人大、政协同属于监督机关,只是监督的内容和方式不同而已,同样离不开视察调研这一基础性工作。和人大联合开展视察调研,这种方式社会影响力大,推动力强。如,我们会同人大联合开展了全县交通重点工程等内容的视察,有效推动了为民办实事工程的进展,社会反响很好。
三、注重成果,力促转化,充分发挥视察调研效用
视察调研要出成果、见成效,关键在于能否真正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落实。为确保视察调研工作取得实效,近年来,我们采取多种方式促进视察调研成果的多渠道转化。一是抓好质量保转化。质量,是视察调研的生命力所在,也是其成果转化的保证。视察调研最重要的价值体现在于发现和研究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实施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因此,我们每一次视察调研活动,都要在深入实际摸清真情、准确掌握手材料上下功夫,这是保证质量的基础和前提。视察调研的质量和效果还要通过视察调研报告来反映。我们坚持对已获取的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制作和分析研究,力求撰写出肯定成绩客观、分析问题准确、提出对策可行的高质量的视察调研报告。如去年我们组织开展的三个重点调研课题,经过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多次协商讨论、几易其稿后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所提出的建议基本被采纳。二是运用载体抓转化。主要的形式有政协建议案、政协提案、政协信息和新闻媒体。一些事关重大的视察调研报告形成之后,提交主席会议或政协常委会进行协商讨论后,以政协建议案形式报送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对这些建议案都非常重视,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县政协。还有一些视察调研报告中的建议,则以政协提案或信息的形式专报党政部门,时间上比较及时,也容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另外,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政协的视察调研成果和委员的意见、建议,形成宣传声势,促进成果的转化。三是跟踪反馈促转化。视察后的跟踪落实是提高视察调研工作成效的重要环节。为了避免视察调研活动“一视了之,一送过之”的走过场现象,我们积极抓好跟踪落实,主动与党委、政府两办沟通联系,及时了解领导批办情况和建议在决策中发挥的作用。同时,密切关注相关职能部门的落实情况。这样,既保护了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又确保所提意见和建议能真正落在实处,推动视察调研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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