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一、重视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反腐倡廉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构建高校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提升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前提。以来,校纪委从保证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可行性、系统性入手,深入贯彻落实三委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结合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依据制度执行中的反馈意见,对已有制度进行了系统地清理和补充,并及时出台了一些新制度。
(一)制度的清理修订
重点清理和修订了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关于实行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基建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等有关“三重一大”、干部任免、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服务等9个方面的15项重要制度。
(二)制度的补充完善
,重点对学校《关于在经济活动中强化廉政责任的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等制度作了补充完善。同时,继续要求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经济活动的中标方,除签订正常的经济合同外,还要签署廉政承诺协议,规定只有签订廉政承诺协议后,经济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三)制定出台新制度
二、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能力整体增强
党风廉政教育是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来,我们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充实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一)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进一步搭建“校检协作”平台
纪委高度重视“校检协作”平台的搭建和利用,努力建立校检合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长效机制。在宣传教育方面,先后与湖北省检察院开展了多次廉政教育活动:一是邀请湖北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高金章同志来校作《准则》专题学习报告。二是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湖北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展览”三是湖北省教育厅、检察院在我校联合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
(三)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
为保证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除通过发挥廉政宣传、示范教育等正面教育的主导作用外,我们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电影展、警示教育图片展、警示教育大会等活动,以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切实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政风险意识,提高防腐拒变能力。
三、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情况得到稳步推进
稳步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工作,关键在于强化党风廉政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注重一般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1.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为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各二级单位制定需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议题目录,并报校纪委备案。
2.加强人事选拔任用监督。严格遵守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加强招聘录用人员的监督。校纪委、监察工作部负责人作为处级和科级干部竞聘上岗考核小组的成员之一,参与竞聘干部的选拔考核工作。同时,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
3.大力实施“阳光招生”加强招生监督工作,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等方面的“六公开”,监察工作部主要负责人全过程参与招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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