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省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和xx省教育督导室课程开设检查意见(晋教督【】10号),及县教育局的有关通知精神(夏教字【】32号文件),现就我中心校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中心校辖区内共11所小学,其中xx学校是一所寄宿制完全小学,其余10所均属于小学教学点。中心校现有学生600余名,在职教师122人,并全部达到合格学历。我中心校全力贯彻山西省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地对办学行为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部署,不断地深化课程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
二、主要办学行为情况说明
中心校辖区内各校,严格按照县局“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进行招生;由于进城务工人员较多,随迁子女相应较多,学校因此生源不足,班容量达不到额定人数;学校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不公示学生分数;教辅教材实行一课一辅,学生自愿购买;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控制在6小时,每天休息时间不少于9小时;学校除收取学生规定的餐费外,无其他收费行为;所有教师未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学校主要办学行为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三、课程开设情况
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体现了国家对基础教育的基本要求,遵照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是中小学校办学、办好学的重要责任,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了认真落实好国家课程标准,全力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我中心校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开齐开足国家课程
我中心校严格按照山西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标准表开设课程,开足、开齐了国家课程科目,从不随意增减各年级每周课时数。教师个人课程表与学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完全一致,严格遵守统一的作息时间,教学设施配置上正逐步完善,力争与现在的教学要求平衡。我中心校在开全课程,开足课时的同时,还加强了学科建设,如在尉郭学校音体美课程都有专职教师,学校在师资力量较困难的情况下,从人员配备、教学设施、教学经费、实践场所等给予了相应的倾斜。
2、大力落实地方课程
在开全开足国家课程的基础上,我们按照教育局要求,结合中心校实际,针对不同年级还开设了楹联、习字、安全和法制教育等地方课程。各教学点虽然在师资上,还没有专职教师,但也体现了教学内容的多元性和选择性,学生反映良好。
3、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控制班容量。
近年来,在小学招生这一块,我们始终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从没有跨区域招生。相反由于人口的自然减员和民工进城务工潮的兴起。农村小学的人数正在逐年减少。和往年一样,本学年开学后,我中心校各校又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流失。所以说各年级的班容量都控制在40人以下甚至更少,没有超过“规定”要求的范围,也没有举办“快慢班”的现象。
4、实行平时考试无分数评价,按等级评价学生。规范使用教辅资料,严格按照一科一辅、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进行征订和选用,没有乱征订的现象。也没有乱发复习资料等现象。
5、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评价。学校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学生的品德与公民素养、学习与实践能力、审美与表现能力、运动与健康状况等分类评价、分项表彰。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由原来的接受式学习转变为合作学习与探究性学习。鼓励学生在不同的方面发展自己的特长。
6、强化体育课程,确保阳光活动
体育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鼓励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锻炼身体,陶冶情操,有效增强学生体质,形成健康体魄,更好地学习,更好地生活。我中心校通过开展“两操一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学科师资不配套,音、体、美、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专职教师还达不到要求,对音体美课程、地方课程及综合实践课程的开设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2、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体制还不够健全,评价方法还需进一步的完善。
3、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观念陈旧,不能适应现代教学的要求,不能及时补充青年教师。
总之,要想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把国家课程标准落到实处,还需要社会方方面面做大量的工作。这其中离不开国家考试制度的改革,离不开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协助,离不开学校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离不开一线教师思想的转变和素质的提高,离不开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理解与配合。只有从上到下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XX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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