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停车位租赁合同
停车位就是相关部门规划整齐的用来专门停车的位置。有的在地下停车场,有的在普通的小区。那么地上停车位租赁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林滨芹网小编整理的地上停车位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地上停车位租赁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将( )地上停车位租赁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条 地上停车位编号和业主车牌号
地上停车位编号: 业主车牌号: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次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
2、乙方须于本次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与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相关手续。
3、续签合同时,乙方因故不能到场时,须由其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履行续签合同的相关手续。
4、租赁期满,乙方不按期续签合同的,甲方可另行租赁。
5、乙方在出售( )房产时,本合同约定的租期内可退租;租赁期满后本合同不续签。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承租地上停车位的年租金( )元M个·年,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付清。续租年租金的调整依国家政策、市场行情等因素由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决定。停车位租金不包含泊车服务费。泊车服务费根据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由乙方另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第四条 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停车位进行停车管理服务。 乙方义务:
1、乙方在使用地上车位时必须服从物业管理规定;
2、租赁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符合物业管理规定的机动车辆;
3、乙方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时,应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4、乙方不得在地上车位上清洗车辆,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须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
5、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6、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以及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 免责约定
1、本合同仅为车位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车辆保管及泊车服务义务,乙方在使用停车位过程中,发生车辆毁损、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相免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构成违约,应按本合同款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它
1、在小区遭遇如火灾等紧急事件时,乙方无条件同意车位被临时占用或使用。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物业管理公司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上停车位租赁合同范文二
出租人(甲方):
委 托 代 理 人:
联 系 电 话:
承租人(乙方):
签 约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通 讯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地下停车位事宜,本着相互平等、信任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
条 :车位租赁地点为小悦中心地下车库_________层 _________号车位。停车位编号:_________,使用面积约_________ 平米。
乙方用于停放车型品牌: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 :租期
租赁期自 ___ 年 ___ 月 ___日起至_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
第三条:租金
该车位租金总额为人民币整(大写)月租金为 元/月,包括管理费。
第四条: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租赁车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需在签定本合同时将车位租赁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收取费用后,不再退费。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保证拥有对车位的所有权,一旦该车位所有权不属于甲方,则视为甲方违约。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保证车位正常使用的物品,如通行卡等。
3、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将车位租与他人。
4、租约到期后,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对于车位的管理。遇甲方调整租金,另行提前通知。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6、甲方收取的车位租金只限于乙方车辆停放车位占用场地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占用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7、租约期满,乙方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15天到小悦中心物业部办理租赁手续;续租时,不限于原车位,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8、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临时停车位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停放。
9、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10、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2米的车辆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11、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12、甲方安排车场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13、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与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只能将上述车位用于停泊小型汽车,不得对车位进行任何破坏或改造。
2、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制定的《小悦中心停车场管理制度》等车场管理规章,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
3、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对车位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体所有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收回车位,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4、协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在地下车库内造成甲方或其他人员财产、物品的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协议期满后,乙方必须向甲方归还保证车位正常使用的物品,如通行卡等,若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6、协议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签,应提前15天告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协议停车位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品。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进出本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车场管理员的指挥,及时配合小悦中心物业部的管理,甲方对小悦中心地下停车场拥有最终解释权。
8、签订《租赁协议书》时,必须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9、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10、乙方办理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者租期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11、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12、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提供。
13、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14、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15、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的,应告知甲方。
16、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17、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经甲方许可。
18、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19、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20、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第六条 :罚则
1、若甲方违反本协议,须退还乙方缴纳的全部租金,而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保留乙方缴纳全部租金,并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协议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
2、若遇特殊情况,须提前通知对方,得到双方同意后方能更改或解除协议。
3、协议期内,任意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均有义务告知对方。
第八条: 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期结束后自动失效。
第九条:免责条款
1、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丢失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 对于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将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甲方不负责赔偿。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相免责,但双方应尽量避免损失的扩大,对扩大部分的损失责任方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仲裁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委 托 代 理 人: 签约代表:
联 系 电 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房间号:
身份证复印件:
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地上停车位租赁合同范文三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其拥有之小区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条 编号、位置
停车位编号:
位置:
第二条 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甲方如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后不再续租给乙方,甲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 向乙方提出不续租通知。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承租停车位的租金为每一车位每月人民币 元。
租金支付方式为: 付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 于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不得将停车位租给他人。
乙方责任:
1、 不得将停车位转租给他人;
2、 承租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机动车辆;
3、 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4、 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日 小区 栋楼 单元 室 乙方(承租方): 小区 栋楼 单元 室
第五条 甲方免责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或甲方没有履行职责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丢失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其它
1、 因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须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 日前通知乙方;
2、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相免责,但双方应尽量避免损失的扩大,对扩大部分的损失责任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或不履行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除退回(甲方违约)或没收(乙方违约)已付租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 乙方应按时缴纳停车位的租金,不得以任何原因拖欠租金,乙方拖欠租金的,按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仲裁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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